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调查、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我校协助恐龙山镇人民政府做好工作入学通知,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恐龙山镇适龄学生人数,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恐龙山镇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再向或其他片区招生,外县户口原则上不招收。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恐龙山镇区报名就读我校七年级起的适龄儿童、少年,本着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公开招收。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1.恐龙山镇区内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农村户口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本镇初中。城镇户口小学毕业生,依据学生户籍或家长工作单位是否在本镇,给予录取。
2.恐龙山镇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再我校就读的,由家长写就读申请和并签订就读协议,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学。
3.非恐龙山镇区内小学毕业入学
非恐龙山镇区内小学毕业学生,若到我校就读的,必须户口在楚雄州内,并与学校签订就读协议,经学校审核通过或方可入学。
(二)工作流程:制定我校招生规模和人数→编撰入学通知书并盖恐龙山镇人民政府和我校的工作→家长携带家庭户口册、学生身份证、入学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三)各类群体招生工作
1.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3.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来恐龙山镇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及引进的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四)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学生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之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向市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市教体局审核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
注意: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特别是在每年的招生考试报名期间,一律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统筹做好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
(二)统筹资源配置。依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50人以下。
(三)规范招生秩序。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
(五)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
(六)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要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1:
2022年禄丰市恐龙山初级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一、组成人员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汪志宏(禄丰市恐龙山初级中学书记、校长)
副组长:夏国贵(禄丰市恐龙山初级中学副校长兼政教主任)
成 员:学校其他班子成员、年级组长
(二)招生考试办公室
组 长:王永红(禄丰市恐龙山初级中学教务主任)
马艳林(禄丰市恐龙山初级中学教务副主任)
成 员:王跃胜(教务员)
黄启纯(教务员)
七年级班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招生领导小组职责
1.招生领导小组组长
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及时查处招生工作中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2.招生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其他成员
负责协调媒体做好招生工作中的新闻宣传,密切关注舆情动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招生政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规范管理,并对有关信息进行核查。根据教育部门数据共享需求,积极推动相关数据信息开放共享,保障平台运行效率。
(二)招生考试办公室职责
1.招生考试办公室组长
负责义务教育阶段相关招生政策的调研和起草工作,组织、协调、实施招生工作。
2.招生考试办公室成员
负责协助核查学生及其家庭真实户籍信息。
三、招生联系电话:0878-472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