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
A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境的极度困难家庭。(560元/月/人)
B类: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330元/月/人)
C类:除A类、B类外,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240元/月/人)
二、申请材料:
本人的申请书、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社保卡、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三、办理流程:
1.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至社区
2.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对,走访邻里,提出审核意见。
3.村社区公示7天,有异议重新审核,无异议提交镇社会事务办受理,最终提交市民政部门审核。
4.审核同意发放低保金,审核不通过告知当事人。
注意事项:镇社会事务办会同社区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进行经济状况定期核查,对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家庭及时动态调整并退出。
四、办理地点:群众到社区提交申请材料后,经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入户核查后社区开会讨论结束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社会事务办,由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或申请人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微信小程序提出低保救助申请,待市民政局受理后由社会事务办业务人员按流程完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