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对象及补助标准:
根据家庭困难程度,低保保障对象分为A、B、C三类,对应不同补助标准,具体如下:
A类(极度困难家庭):560元/月/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处于困境的极度困难家庭。
B类(比较困难家庭):330元/月/人
家庭成员因年老、残疾、罹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政策规定的困难家庭。
C类(一般困难家庭):240元/月/人
除A、B两类以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政策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
二、申请材料
个人书面低保申请书;全体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供离婚证或相关离异证明;申请人社保卡;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
三、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自主提交书面申请及全套相关材料至所在社区。
(二)入户核查初审
社区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生活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对,走访邻里核实相关情况,结合核查结果出具初步审核意见。
(三)公示上报
社区对初审通过对象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重新开展核查审核;无异议的,上报镇社会事务办,最终由镇社会事务办统一提交市民政部门终审。
(四)结果办结
市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标准发放低保金;审核未通过的,由经办部门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四、办理方式及地点
申请人向所在社区提交全套纸质申请材料;由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开展入户核查,经社区集体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整理上报纸质材料至镇社会事务办;由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或申请人本人,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微信小程序线上提交低保救助申请;待市民政局受理线上申请后,由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按规范流程完善后续审批手续。
五、动态管理注意事项
镇社会事务办联合各社区,定期对在册低保家庭开展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对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保障政策的家庭,及时完成动态调整、清退退出,确保低保政策精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