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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3号公告:禄丰工业园区金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日期:2024年04月19日   作者:   来源:市审计局    点击:[]

禄丰工业园区金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4年3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对禄丰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委托禄丰同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同振公司)投资建设的禄丰工业园区金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以下简称该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官洼社区,项目总占地面积75346㎡,总建筑面积47337.61㎡,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01、202切片车间二幢,一层,每一幢建筑面积16780.36㎡,合计建筑面积33560.72㎡;203综合楼一幢,二层,建筑面积4447.64㎡;204成品仓库一幢,一层,建筑面积2914.56㎡;205硅泥暂存区,建筑面积2379㎡;206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3511.75㎡;108B门卫室,建筑面积523.94㎡,以及设备安装、室外、绿化等工程内容。工程于2018年12月20日开工,2021年10月22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结算价38073.0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项目能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但送审工程财务决算存在多计工程价款13447032.91元、多计和少计待摊投资4279621.54元、多计工程造价咨询费1745229.37元造成投资增加、多支付招标代理费60000元造成投资增加、财务决算报告错误造成多计资金支出12912654.74元、多支付设备采购款9842593.22元、拉用项目资金30000000元、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3447032.91

该项目送审结算价380730054.13元中存在工程量多计、少计、定额错套、高套、材料价偏高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13447032.91元。其中: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送审结算价281572647.35元,存在多计工程价款13447032.91元;外围动力设备送审结算价99157406.78元,审计无调整。

(二)多计和少计待摊投资4279621.54

1.多计待摊投资3280330.47

(1)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318796.47元

送审财务决算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多计与该项目无关的费用10581.26元;多计碧城项目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308215.21元。

(2)多计待摊投资利息支出2961534元

送审财务决算待摊投资中多计楚雄交投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3300.00万元的利息2961534元。经核实,该项目资金来源中没有3300.00万元的借款。

以上多计待摊投资合计3280330.47元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2.少计待摊投资999291.07

送审财务决算待摊投资中少计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支付专债实施方案编制费100000.00元、少计禄丰同振公司账面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899291.07元,合计少计待摊投资999291.07元。

(三)多计工程造价咨询费1745229.37元造成投资增加

禄丰同振公司委托云南华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云南云华振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禄丰同振公司招标采购控制价为基本费2.6‰,审核效益费为审减金额的6%,云南云华振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价为基本费1.73‰,审核效益费5%。工程完工后,云南云华振发展有限公司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报审结算421001 602.63元,审核减少造价40271548.50元,审减率为9.57%,列入项目财务决算的造价咨询费2403892.36元,其中:基本费658662.99元,审核效益费1745229.37元。

上述采购控制价和合同价的约定与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酬金规定不相符,全过程造价控制计费标准按基本费差额累计费率计费,无审核效益费,结算审核属于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范围,不应计取审核效益费1745229.37元造成投资增加。

(四)多支付招标代理费60000元造成投资增加

送审财务决算待摊投资中存在多支付招标代理费60000元。2019年10月9日,禄丰同振公司与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招标代理费60000元,其中: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代理费40000元,监理招标代理费20000元,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工作由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完成。在资金支付中,费用已付至旺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账户,支付凭证附件为2019年12月2日禄丰同振公司与旺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合同价款为包干价60000元,由招标人支付。

上述情况存在招标时签订的代理合同与费用支付合同不一致,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变为招标人支付,造成投资成本增加。

(五)财务决算报告错误造成多计资金支出12912654.74

送审的财务决算支付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165432000.00元,经核实,实际支付165400000.00元,存在多计支付工程款32000.00元,该账款属于碧城项目;支付土地征用费12880654.74元,该费用由禄丰基投公司支付,在禄丰同振公司账面上未发生该笔支出。财务决算报告中资金支出数字与账面实际支出不相符,存在多计资金支出12912654.74元。

(六)多支付设备采购款9842593.22

送审财务决算楚雄城投商贸有限公司实施的设备采购工程审定完成投资99157406.78元,2019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29日,禄丰同振公司共支付设备采购预付款109000000.00元,支付比例109.93%,存在多支付设备采购款9842593.22元。

(七)拉用项目资金30000000

楚雄城投商贸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设备采购单位,禄丰同振公司于2019年6月至8月向楚雄交投商贸有限公司拨付设备采购预付款30000000元,楚雄交投商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9日退回设备采购款30000000元,楚雄交投商贸有限公司与该项目没有合同关系,形成拉用项目资金的30000 000元。

(八)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建投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土建钢构及安装工程审定投资281572647.35元,已支付工程款165400000.00元,未支付工程款116172647.35元,支付比例58.74%。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

1.多计工程价款13447032.91

处理意见:责成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督促禄丰同振公司对多计工程价款13447032.91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2.多计和少计待摊投资4279621.54

(1)多计待摊投资3280330.47

(2)少计待摊投资999291.07

处理意见:责令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应督促禄丰同振公司对财务决算多计和少计待摊投资4279621.54进行调账处理。

3.多计工程造价咨询费1745229.37元造成投资增加

处理意见:责令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督促禄丰同振公司对多计工程造价咨询费1745229.37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并调整财务决算报告。

4.多支付招标代理费60000元造成投资增加

处理意见:责令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督促禄丰同振公司对多支付招标代理费60000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并调整财务决算报告。

5.财务决算报告错误造成多计资金支出12912654.74

处理意见:责令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督促禄丰同振公司调整财务决算报告。

6.多支付设备采购款9842593.22

处理意见:责令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督促禄丰同振公司对多支付设备采购款9842593.22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7.拉用项目资金30000000

处理意见:禄丰同振公司在以后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严禁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处理意见: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应督促禄丰同振公司根据此次审计查出问题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后结算工程款。

(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审计建议

1.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应督促禄丰同振公司根据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调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项目存在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合格就进行施工,建议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禄丰同振公司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4.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禄丰同振公司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

5.禄丰同振公司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多计工程价款13447032.91元”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禄丰同振公司已对多计工程价款13447032.91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二)关于“多计和少计待摊投资4 279 621.54元”的问题

1.多计待摊投资3280330.47

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318796.47元,其中:多计与该项目无关的费用10581.26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其余多计碧城项目管理人员工资等费用308215.21元”和“多计待摊投资利息支出2961534元”问题已整改。禄丰同振公司已进行调账处理,并调账了财务决算。

2.少计待摊投资999291.07元

(1)关于“少计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支付专债实施方案编制费100000.00元”问题已整改。禄丰同振公司已调账会计账。

(2)关于“少计账面土地使用权转让税费899291.07元”问题正在整改。禄丰同振公司目前正与禄丰基投公司积极协商解决。

(三)关于“多计工程造价咨询费1745229.37元造成投资增加”的问题

问题正在整改。禄丰同振公司正与云南云华振公司协商解决。

(四)关于“多支付招标代理费60000元造成投资增加”的问题

问题正在整改。禄丰同振公司正积极与招标代理公司协商退回多支付招标代理费。

(五)关于“财务决算报告错误造成多计资金支出

12912654.74元”的问题

1.多计支付工程款32000.00元

问题已整改。禄丰同振公司已调账会计凭证。

2.支付土地征用费12880654.74元

问题正在整改。

(六)关于“多支付设备采购款9842593.22元”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禄丰同振公司已对会计账务和财务决算进行了调账。

(七)关于“拉用项目资金30000000元”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该项目资金已归还。

(八)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问题正在整改。禄丰同振公司正在按合同约定结算剩余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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