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实物调查工作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可研报告》《可研阶段移民安置规划》、《社会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取水许可》《环评》批复,云南省人民政府以(云政〔2023〕5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保山市龙陵县大硝河水库等工程建设征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给予禁止移民批复,正在开展招投标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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