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禄丰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妥安乡党委、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既定措施和目标,抓实各个环节整改工作,从严从实推动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督察组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收到该举报后,禄丰市高度重视,于2023年6月25日至30日,组织妥安乡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应急局、市人社局、市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对举报件反映情况开展了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于2023年6月30日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制定下发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二)依法支付相关资金。2023年7月7日,妥安乡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有关工作人员到罗申村委会就集体资源管护费、工人工资、挖机台班费、群众土地费用等进行实地调查核实。2023年7月18日,妥安乡人民政府、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找到差欠资金主要当事人钟某某督促其支付相关费用,其表示无力支付。2023年12月15日,妥安乡人民政府组织妥安司法所、妥安自然资源所、乡经发办、社保中心、罗申村委会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工资费用被差欠涉及人员在罗申村委会开展了差欠金额现场核实、现场调解等工作,工资费用被差欠涉及人员均同意向法院起诉解决工资费用差欠问题。2023年12月26日,妥安乡人民政府组织禄丰市人民法院广通中心法庭、妥安司法所、乡综治办、罗申村委会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工资费用差欠主要当事人钟某某、被差欠涉及人员在罗申村委会进行现场办公,按照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相关程序,由禄丰市人民法院广通中心法庭依法依规对钟某某差欠的24万余元现场进行了司法确认。对其他有凭证的差欠金额1.2万余元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帮助被差欠人员向禄丰市人民法院广通中心法庭提起了诉讼。
(三)妥善处置查封资产。因禄丰罗申河采石有限公司与禄丰汇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禄丰罗申河采石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被禄丰市人民法院查封8批(振动筛、输送带和变压器等)设备和10000吨矿石。为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经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协调,禄丰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5日解除对禄丰罗申河采石有限公司10000吨砂石的查封,全部抵偿用于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2023年10月27日、12月11日禄丰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查封的设备分两批次进行了拍卖,拍卖金额分别为181831元、428521元。
(四)有序推进项目实施。2023年5月28日,禄丰罗申河采石有限公司与施工方签订了《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协议》。2023年6月5日,禄丰市矿山生态修复专班召集相关部门在妥安乡召开禄丰罗申河采石有限公司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会,对大石洞石场矿山生态修复提出相关要求。2023年6月8日,施工方开始进场开展生态修复工作。2023年12月12日,禄丰市人民政府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妥安乡人民政府、罗申村委会等开展了禄丰罗申河采石有限公司生态修复市级外业验收工作,投资48万元的禄丰罗申河采石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实施完成,通过了市级验收。
(五)扎实推进注销工作。禄丰罗申河采石有限公司采矿权有效期为2015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0日,该采矿权到期后未获得采矿许可延续审批。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12月26日在自然资源部官网上发布了《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禄丰县妥安乡大石洞石场采矿许可证的公告》(禄自然资矿告〔2023〕03号)公告,在禄丰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注销公示公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扎实推进采矿许可证注销工作。
(六)认真开展群众意见征求。2024年1月经广泛征求周边群众对整改工作的满意度,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100份、回收100份,满意率为100%。
妥安乡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