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禄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的通知》要求,2023年4月26日—28日,全市分为四个层级分别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1.市处级领导负责对挂点联系的乡镇进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2.市安委办牵头对全市重点项目工程滇中引水、牟元高速、新能源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等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3.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要求,对监管的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4.各乡镇按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对本辖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针对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对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苗头性、普遍性存在的问题及时整理并向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反馈,建立台账,分类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