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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2024年1—12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日期:2025年02月08日   作者:市应急局   来源:市应急局    点击:[]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4年1—12月,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6起,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140.75万元。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起,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人,分别下降45.45%、下降53.33%。全市未接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二、行业领域和乡镇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2024年9月30日禄丰市土官镇云南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对钢结构厂房屋顶进行维护修缮作业时,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受伤,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

(二)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事故5起,死亡6人。2024年1月20日在沪瑞线K2839 +280米发生1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四轮老年代步车正面碰撞,造成2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3月2日在金山镇小铺子村K3+400m处发生1起中型平板货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8月27日在沪瑞线K2885+150米处发生1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11月16日在一羊线k3+150m处发生1起重型自卸货车碾压骑行的儿童自行车,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11月22日在安武线K38+500m处发生1起轻型普通货车与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

(三)2024年土官镇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起、金山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起、广通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起、碧城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起、一平浪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起,其余9个乡镇未接报事故。

三、事故情况分析

2024年事故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领域。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事故暴露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屡禁不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不实等突出问题。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仍然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四、工作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从深里走,实里走,认真谋划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工作,建立“风险可控、责任可溯、效果可查”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体系,实现安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治理”,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不断提升安全本质水平。

(二)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全市上下必须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到对事故的预防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事故隐患、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和监控上,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因素。要坚持经常抓、反复抓、深入抓,持续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监管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清除安全生产的死角和盲区,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排除一起,真正把工作做深做细。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做到一企一档,一患一档,一案一档。市安委办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该督促有关单位解决的,必须限期解决,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解决,又不能说明理由的,要及时通报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凡没有特殊原因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必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要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铁的作风,千方百计把重大隐患整改到位,做到万无一失。

(三)严格值班值守纪律,做实做足应急准备。全市各级部门要加强灾害会商研判和风险监测预警,加强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提前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应急准备,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遇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确保迅速响应、科学救援、安全救援,严防发生二次事故,严防事故扩大升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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