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6年8月,全市无生产安全事故。
2026年1—8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00.3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0.3万元;制造业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二、事故情况分析
2026年1—8月,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起,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人,受伤人数同比上升3人,分别下降25%、下降62.5%、上升300%。
(一)交通运输业(道路运输业):金山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2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上升2人,分别持平、持平、上升200 %。
(二)制造业:和平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起,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人,受伤人数同比上升1人,分别上升100 %、上升100 %、上升100 %。
其他行业领域及12个乡镇未接报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扣重点目标任务,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实施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紧盯重点行业,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要聚焦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切实强化风险辨识、风险监测预警和管控。要坚持执法和服务相结合,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落实专人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严格规范执法,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贯穿于监管执法过程,组织警示片学习。按照“既管合法也管非法、既管大也管小、既管达标也管不达标”要求,严格开展“打非治违”,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四)超前研判预警,抓实抓好应急值守准备。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后汛期安全度汛工作,强化预警信息发布,落实响应机制,及时分析研判灾情、险情,果断采取避险措施保障人员安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联合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保持联络畅通,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果断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