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6年6月,全市无生产安全事故。
2026年1—6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100.3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0.3万元;制造业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二、事故情况分析
2026年1—6月,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起,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人,受伤人数同比上升3人,分别下降25%、下降62.5%、上升300%。
(一)交通运输业(道路运输业):金山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2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受伤人数同比上升2人,分别持平、持平、上升200 %。
(二)制造业:和平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起,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人,受伤人数同比上升1人,分别上升100 %、上升100 %、上升100 %。
其他行业领域及12个乡镇未接报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持续压实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全面检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从业人员“四方责任”,综合运用约谈、提醒、督办等手段持续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跟踪督办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二)持续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针对近期高温、雷电、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和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带来的安全风险,应急、气象、水务、交通、文旅等部门要加强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强化矿山、化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以及旅游景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风险监测预警和动态管控,及早发布安全警示,提醒天气变化。各级各部门要多元化、多维度、多载体开展科普宣传、交流咨询、互动服务,以及应急疏散、避险逃生演练等活动,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三)持续提升值班值守应急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着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扎实做好防范应对灾害事故的思想、预案、组织、队伍、物资、行动准备,进一步增强风险隐患意识和警惕警觉意识,坚决做好汛期安全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联合值班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在发生灾害、事故、险情时能够及时响应、高效处置灾害事故和险情,确保值班电话、传真、视频会议等系统工作正常,保持联络畅通,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果断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