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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镇2021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日期:2021年04月27日   作者:   来源:金山镇    点击:[]

一、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禄丰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金山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地质灾害按照因灾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或者临灾受威胁的人数、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

500万元以下的。

(四)本预案适用于在金山镇境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已经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时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六)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灾害应急:地质灾害发生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分部门负责和依靠科学、因地制宜的原则。

(八)镇财政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应急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段志刚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高志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镇社会事务办、镇经济发展办、金山自然资源所、镇财政所、镇水务服务中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金山派出所、金山卫生院、镇武装部等部门负责人。

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金山自然资源所,由金山自然资源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邀请上级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信息发布,落实省、州、市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的决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把握抢险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导向,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有关宣传工作,组织转移受灾学校,作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及抢险救灾应急车辆的调度和后勤保障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运送救灾抢险应急物资及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工作;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指导和接收救灾捐赠,转移安置灾民,作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及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镇经济发展办:负责安排救灾项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

目建设资金;协调铁路、道路、邮电、电力、电信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金山自然资源所:负责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现场应急处理。

镇财政所:负责救灾应急资金安排、拨付,为救灾应急工

作提供物资、装备方面的资金保障。

镇水务服务中心: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对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灾区的供水、城市道路、排水等设施的抢修和排除,帮助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

金山派出所:负责应急区治安秩序维护,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及有关工作,确保救灾和抢险物资运输畅通。

金山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基于民兵帮助灾区抢险救灾、转移灾民、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三、应急准备

(一)指挥部办公室适时邀请上级部门和专家对全镇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论证,做好地质灾害预测,通告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灾害来临前,根据灾害性气候特征和信息资料,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

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

序进行。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居)委会要组织建立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要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发生灾害后应急求助手段及时到位。同时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村(居)委会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四)镇财政所要根据近三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情况,在各年度财政预算中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到自然资源部门预算,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临灾应急

(一)接到小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临灾报告,根据险情情况,指挥部办公室于30分钟内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二)根据险情,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发布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命令。

(三)地质抢险救灾指挥部调查组会同村(居)委会成立现场临灾应急抢险指挥部,并依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有序组织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1.调查险情或灾情,邀请专家会商,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对灾害进行动态监测,掌握险情动态,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报告工作。

4.迅速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工程,减缓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5.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险情情况,做好相应应急工作。

(四)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解除临灾应急区,确定撤消或者继续保留灾害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灾害应急

(一)村(居)委会发生小型以上地质灾害,要按地质灾害速报规定,及时向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于30分钟内向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请求支援。

(二)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根据灾情,立即派出应急调查组或工作组,赶赴灾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灾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向指挥部提出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

(三)指挥部接到启动灾害应急预案建议后,要立即召开指挥部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决定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研

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四)灾害发生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现场指挥部由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工作组与村(居)委会共同组成。主要任务:

1.根据指挥长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2.协调灾区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和各部门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

3.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

(五)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现场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任务如下:

1.紧急抢险组

由镇武装部、金山派出所、镇水务服务中心、镇应急队组成。

主要任务: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2.调查监测组

由金山自然资源所、镇社会事务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组成。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灾害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

员和经济损失,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成因和诱发因素,组织灾情监测,实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根据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现场指挥部。

3.医疗卫生组

由金山卫生院组成。

主要任务:组织急救队伍,可设置急救站抢救伤员,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交通保障组

由金山派出所组成。

主要任务:维护灾区社会治安,迅速疏导交通,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镇社会事务办、镇财政所组成。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做好救灾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协同做好死

难者的善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

由镇经济发展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组成。

主要任务:组织抢修灾区受损毁的交通通信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灾民疏散和临灾应急指挥、信息反馈通讯畅通,

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电、水利等工程设施,保障正常运

行供应和安全,指导、帮助灾区恢复农、林生产。

7.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镇财政所、镇社会事务办、镇经济发展办、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水务服务中心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六)镇人民政府根据现场指挥部或先期到达的调查组(工作组)的建议,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

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的边界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安排巡逻值勤人员,严防危险区内运行爆破、削坡、工程建设及其他

可能加剧灾情的活动,禁止与抢险救灾行动无关的人员、车辆

进入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

紧急情况下,在上级调查组(工作组)到达之前,村(居)委会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措施。

(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时,镇人民政府应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期,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

(八)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镇人民政府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

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六、附则

(一)本预案制定后,要变为社会和群众的行动,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地区要进行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演练。

(二)本预案由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督促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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