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至2024年6月30日,禄丰市使用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振兴财政衔接资金2165.96万元,其中:中央级1808.36万元,占下达数的32.89%,省级357.6万元,占下达数的20.93%。中央和省级合计下达资金7205.99万元,支出数占下达数的30.1%。
二、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至7月13日。
三、监督方式:全国统一监督电话:12317、12345;电子邮箱:lfxfpbxmg@163.com。
附件:禄丰市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振兴财政衔接资金安排到项目明细表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