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农〔2022〕84号
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的通知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2〕81号)要求,现将中央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839.2万元下达给你单位。政府收入科目列2022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修订《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我市补贴资金兑付方案,加快补贴和奖励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在2022年12月20日前将资金通过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兑付至禁牧农户个人。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资金在推动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成效。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围绕后附绩效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因政策调整变化原因,此次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暂时参照上年执行情况下达,待市级资金兑付方案确定后再根据情况适时调整。要将绩效管理要求贯穿于项目全程,在年度项目实施完毕后按要求作好绩效自评工作,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
附件:2022年中央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禄丰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9日
附件
2022年中央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2022年中央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 |
市级财政部门 |
禄丰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839.2万元 |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
839.2万元 |
年度 总体 目标 |
根据资金兑付方案完成2022年补贴奖励资金兑付工作,将中央惠政策落实到位,发挥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在农业资源和生态保护方面的成效。资金兑付及时,无错兑漏兑现象,无违规违纪问题。 |
绩效 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资金预兑付户数(户) |
≥32000 |
修复、改善禁牧草原面积(亩) |
≥2665000 |
质量指标 |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率(%) |
100% |
补贴和奖励资金兑付完成时限 |
2022年12月20日前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禁牧草原修复利用水平 |
效果明显 |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生态效益指标 |
禁牧草原周边环境污染 |
无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