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财政局禄丰市乡村振兴局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广通镇财政所、黑井镇财政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楚财农〔2022〕23号)要求,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报请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专项用于2021年省级美丽村庄奖补项目支出。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脱贫组〔2021〕2号)等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
二、各乡(镇)人民要政府科学择优选择项目,严格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在内年如期按质完成,切实发挥省级美丽村庄奖补资金在提升村组(社区)产业发展、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完善乡村治理中的重要成效。各村组(社区)项目实施方案请于2022年5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及市农业农村局备案。要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种环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
三、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衔接资金安排项目须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及时指导和督促乡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按规定做好项目的公开公示及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附件:1.禄丰市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表
          2.禄丰市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1
禄丰市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支出科目 | 下达金额 (万元) | 备注 | 
  
   | 支出功能分类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支出 经济分类 | 
  
   | 1 | 广通镇财政所 | 清水村省级美丽 村庄奖补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31005·基础设施建 | 80 | 
 | 
  
   | 2 | 黑井镇财政所 | 黑井社区省级美丽村庄奖补 |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31005·基础设施建 | 80 | 
  
   | 3 | 合 计 | 160 | 
 
附件2—1
禄丰市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 专项名称 | 广通清水村省级美丽村庄补资金 | 
  
   | 市级财政部门 | 禄丰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实施单位 | 广通镇人民 政府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80万元 | 
  
   | 其中:省级财政补助 | 80万元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村组(社区)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补齐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短板,通过提升产业发展,强化生态保护、促进乡风文明、完善乡村治理、打造生态宜居美丽家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 绩效 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奖补省级美丽村庄个数 | ≥1个 | 
  
   | 美丽村庄项目受益人数 | ≥ 1298人 | 
  
   | 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财政补助资金公告公示情况 | 100% | 
  
   | 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支出率 | ≥95%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美丽村庄项目实施完成时限 | 2022年12月底 |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受益群众户均增收数 | ≥ 700元 | 
  
   | 
 | 美丽村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 | 明显提升 | 
  
   | 美丽村庄生态宜居环境提升 | 明显提升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村组(社区)群众满意度 | ≥90% | 
 
附件2—2
禄丰市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 专项名称 | 黑井镇黑井社区省级美丽村庄补资金 | 
  
   | 市级财政部门 | 禄丰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 
  
   | 项目实施单位 | 黑井镇人民 政府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80万元 | 
  
   | 其中:省级财政补助 | 80万元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村组(社区)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补齐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短板,通过提升产业发展,强化生态保护、促进乡风文明、完善乡村治理、打造生态宜居美丽家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 绩效 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奖补省级美丽村庄个数 | ≥1个 | 
  
   | 美丽村庄项目受益人数 | ≥2340人 | 
  
   | 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 财政补助资金公告公示情况 | 100% | 
  
   | 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支出率 | ≥95%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美丽村庄项目实施完成时限 | 2022年12月底 |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受益群众户均增收数 | ≥ 800元 | 
  
   | 
 | 美丽村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 | 明显提升 | 
  
   | 美丽村庄生态宜居环境提升 | 明显提升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村组(社区)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