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的通知
禄丰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1〕146号)要求,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际,报经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现将2022年度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393.81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禄丰市2017年7月14日后由省级转贷的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及思源社区后扶产业发展支出。政府预算收入科目列入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政府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积极与市财政局债务管理办公室沟通对接,按要求做好债券利息支付工作,强化地方政府债券贴息资金台账管理工作,做到账目清楚,每笔地方政府债券贴息补助资金支出可复核、可追溯。地方政府债券贴息补助资金如有结余,可统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支出。资金使用情况于2022年12月底前报市财政局转报楚雄州财政局及云南省财政厅备案。
二、2022年度人口较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思源社区后续产业发展支出。要科学择优确定后扶产业发展项目,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工作,按规定做好项目的公开公示,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项目数据录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在年内如期按质完成。
三、请严格执行《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5号)《关于调整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的通知》(财农〔2018〕46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脱贫组〔2021〕2号)等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注重绩效管理,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后扶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易地扶贫搬迁后扶产业发展及易地扶贫搬迁补短板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
四、要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切实提高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请在2022年2月28日前将后扶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报市财政局备案,并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规定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将资金使用情况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市财政局。
附件:1.禄丰市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表
2.禄丰市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禄丰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
附件1
禄丰市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下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预算单位 |
项目 |
预算支出科目 |
下达 金额 |
备注 |
支出功能 分类 |
政府预算支出 经济分类 |
部门支出 经济分类 |
1 |
禄丰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
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财政贴息补助资金 |
23203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
51101·国内债务付息 |
30701·国内债务付息 |
325.68 |
专项用于2017年7月14日后由省级转贷的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10700万元2022年度利息支出。 |
2 |
2130505·生产发展 |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31005·基础设施建设 |
39.13 |
可统筹用于易地扶贫后续扶持产业发展支出。 |
3 |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资金 |
2130505·生产发展 |
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31005·基础设施建设 |
29 |
专项用于思源社区后续扶持产业发展支出。 |
4 |
合 计 |
393.81 |
|
附件2
禄丰市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禄丰市2022年度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 |
市级财政部门 |
禄丰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市易地搬迁指挥部办公室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393.81万元 |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
393.81万元 |
年度 总体 目标 |
及时支付2017年7月14日后由省级转贷的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10700万元2022年度利息325.68万元。根据《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施以奖代补的工作方案》(云发改易地〔2019〕669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奖代补方案的通知》(云发改易地〔2021〕952号)相关要求,对县城800人以上大型集中安置点思源社区进行奖补,支持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及扶贫车间建设。项目建设成效好,能有效带动集中安置区搬迁群众就业增收,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 |
绩效 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财政补助资金公告公示情况 |
100% |
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受益人数 |
3044人 |
搬迁对象受益率 |
100% |
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
100% |
集中安置区发展产业项目个数 |
≥1个 |
易地扶贫后续扶持产业发展项目 |
≥1个 |
质量指标 |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时效指标 |
中央补助资金拨付时限 |
12月25日前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搬迁群众户均增收数 |
≥200元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脱贫人口数量(人) |
≥1390人 |
每户搬迁群众劳动就业转移 |
≥1个 |
搬迁群众职业技能培训累计率 |
≥70%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集中安置区搬迁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