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石祖康 |
房屋、土地首次登记 |
勤丰镇沙龙村委会新街村 |
53233114203JC00317 |
土地(150.00) 房屋(388.79) |
宅基地 |
|
宗地及房屋四至
东至:本宗地界线邻石建华户菜地、本户菜地
南至:本宗地界线邻王继红户房屋
西至:本宗地界线邻本户空地
北至:本宗地界线邻王存忠户房屋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