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禄丰双丰良种猪有限公司管理不善,在不动产转移过程中遗失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依据权利人申请,并经初步审定,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收回该不动产权证书,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公告作废。
序号 |
登记时间 |
坐落 |
不动产权利人 |
证件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建筑(宗地)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2020.07.02 |
禄丰市金山镇董户村社区 |
禄丰双丰良种猪有限公司 |
91532331799875181G |
禄国用2010第013298;禄房权证2011字第00027656号 |
宗地:3882.27;建筑:1363.62 |
城镇住宅用地 |
法定代表人:朱斐林 |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