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LF—YS2020—007)

日期:2020年11月05日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并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此证书将予以遗失作废,并将予以登记补发新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登记时间

房屋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

宗地面积

用途

备注

3

2011.12.01

禄丰县龙缘路浩龙佳园

杨树红

毛世恩

禄国用(2011)第8280号

18.98

住宅


4

2009.5.19

金山镇龙缘路浩龙佳园

杨树红

毛世恩

禄房权证2009字第00024584号

禄房2009共字第00038755至00038756号

117.23

住宅


禄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 年 11月 04日

上一条:12月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LF—YS2020—007)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LF—YS2020—006)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