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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LF—YS2021—002)

日期:2021年03月0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并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此证书将予以遗失作废,并将予以登记补发新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登记时间

房屋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

宗地(建筑面积

用途

备注

1

2017.10.16

中村乡中村中心校住宅区

何建军

杨连萍

云(2017)禄丰县不动产权第0001760号

85.66

住宅


2

2000.11.26

金山镇南小区财政局住宅区

罗朝明

陈瑷虹

禄国用(2000)字第2456号

15.25

住宅


3

2009

金山镇金源街县财政局住宅区

罗朝明

陈瑷虹

禄房权证2009字第00024336号、禄房2009共字第00038403号

禄房2009共字第00038404号

91.50

住宅


4

2010.12.08

禄丰县金山镇台子村

潘有峰

徐金梅

禄国用(2005)字第011103号

109.16

住宅


5

2005.07.05

金山镇台子村砖瓦厂职工住宅

潘有峰

徐金梅

禄房权证2010字第00027148号、禄房2010共字第00042740号、

禄房2010共字第00042741号

83.44

住宅


禄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 年 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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