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禄丰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LF—YS2021—007)

日期:2021年12月10日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申请,并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此证书将予以作废,并登记补发新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系电话:0878-4135388、4131088

序号

登记时间

土地使用权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宗地面积

用途

备注

1

2005

禄丰县金山镇大井街

禄丰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原禄丰县金山粮食购销公司)

91532331665528192H

禄国用(2005)字第5511号

196.96

住宅

法定代表人:邬正河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10日

上一条:禄丰市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展情况
下一条:禄丰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LF—YS2021—006)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