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云南省勤丰建筑经营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证号为00012746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声明遗失作废,现声明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云南省勤丰建筑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发良)
2026年9月28日
下一条:禄丰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