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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088

日期:2026年08月0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21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B39号窗口。

联系方式:0878-4135388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禄丰市金山镇大北厂社区居民委员会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北延长线西侧

532331101206JB00001

1286平方米

党群服务中心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3日

下一条: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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