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依(2024)云2302执恢105号之四《云南省禄丰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因无法收回相关不动产权证书,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禄国用(2008)第1110134号 | 邹习刚 | 国有土地使用权(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禄丰市 广通镇 | 
 | 
  
   | 2 | 禄房权证(2008)00023027号 | 邹习刚 | 房屋所有权 | 禄丰市 广通镇 | 
 | 
 
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