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依(2024)云2302执恢105号之四《云南省禄丰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因无法收回相关不动产权证书,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禄国用(2008)第1110134号 |
邹习刚 |
国有土地使用权(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禄丰市 广通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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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禄房权证(2008)00023027号 |
邹习刚 |
房屋所有权 |
禄丰市 广通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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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