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两类。
一、申请“危房改造”,农户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申请。
线上申请指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APP申请,步骤简单,农户只需要填写基本信息、危房的危险情况描述,然后点击提交,系统会自动推送到禄丰市危改办→市危改办会同乡镇危改办入户核查农户的住房情况、审核→申请通过,拟纳入实施对象进行公示(申请不通过,说明不通过的原因,不予纳入实施对象);线下申请指农户直接向所在的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入公示(第一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不符合的原因)→乡镇人民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入公示名单(第二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将公示名单上报市危改办备案→完成申请、审批流程。
二、申请的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简称:农危改)
1.实施的对象为“6类对象”,“6类对象”包括:
A、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B、农村低保户;
C、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D、严重困难家庭(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E、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F、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2.改造方式:
A、修缮加固;
B、拆除重建(含异地新建,但异地新建后,原居住的危房必须拆除复垦复绿);
C、兜底帮建(人口1—3人户,大于3人户不兜底)。
3.补助资金:
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补助资金之和,补助19000元/户。补助发放在农户户主的“一卡通”账户中。
(二)农房抗震改造
1.实施的对象也是六类对象,且凡是原来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均不能再次享受。(六类对象同上)
三、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建筑行业标准,组织并督促农户实施,认真对建房工程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检查、拍照存档,不允许农户偷工减料、减少建房的步骤、环节,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经得起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