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使用云南省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的通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强乡村农房风貌引导管控工作,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尊重乡村现状,不搞千村一面,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注重保留乡土味道,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建筑特色风貌,传承发扬楚雄优秀建筑文化,彰显地域特色,留住最美乡愁。
二、加大宣传,强力推广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短视频等融媒体广泛宣传农房风貌引导管控工作,积极宣传推广云南省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形成群众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请市自然资源局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禄丰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规划编制单位的对接,加强特色风貌的引导和管控,在规划中做好云南省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的推广使用,实现村庄规划、特色风貌管控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三是各乡镇在开展乡村建筑工匠培训时,要将《图集》作为培训辅助教材,提高乡村建筑工匠对各种民居建筑形象、建筑地域民族、修绪加团的措施风貌引导的建筑元素实施细节、民居风貌分型等方面的知识,全面提升乡村建设工匠综合素质,共同推进农房风貌引导管控工作。四是各乡镇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中,加强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的宣传、推广、使用,对拆除重建的建房户,引导户主优先选用云南省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中的推荐户型。
三、加强管控,示范引路
一是对建筑层数、建筑材料等进行引导,严禁村庄大规模出现“欧陆风”、“大、洋、怪”等与民居风貌不协调的元素。
二是要结合当地乡村规划,民居层数提倡二层为主,不超过三层,禁用石棉瓦等对风貌建设和人民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建筑材料,科学指引新建农房民居建设风貌与改造提升,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各地在开展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农房改造、设计下乡等工作时,要充分运用《图集》,开展试点示范建设,着力提升各地农房特色风貌,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图集》电子版可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进行下载。(https://zfcxjst.yn.gov.cn/yunnanshengtishengchengxiangrenjuhuanjingxingdong8658/wenjianxiazai8664/286530.html)。根据省州住建部门要求,各乡镇对《图集》的推广使用从2022年3月起实行季报,即每季度末报送当季度的推广使用情况。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乡村宜居农房风貌引导图集(乡村振兴版)的通知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