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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井镇申请危房办事指南

日期:2023年09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申请危改的办事指南:分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农村危房改造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农房抗震改造对象是指仅有一套住房并经鉴定不能满足7度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户,因自然灾害灾损等原因导致抗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经专业部门评定后可确定为改造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申请程序:1.农户申请。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和原房屋照片等材料。村委会汇总申请农户名单报送乡镇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市住建局。2.抗震鉴定。市级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经过培训并持有培训合格证人员)依照《云南省农房抗震认定与抗震改造技术导则(指南)》进行认定和改造。也可以委托社会机构提供农房抗震认定和加固改造技术服务。3.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楚雄州农房抗震改造审批表》,易地新建或拆除重建的,还要按照省州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有关程序报批。4.乡镇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结果要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市住建部门。5.市级审批。市住建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住房状况、拟改造方式等。监督举报电话:0878-48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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