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获评全省优秀典型 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为深入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升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号)精神,认真落实典型引路法,切实抓好城镇老旧小区在统筹规划、文化传承、生态保护、政策保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示范推广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评选工作的通知》(云建更函〔2022〕18号)要求,开展了2022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评选,禄丰市荣获全省优秀典型,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推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级优秀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我市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附件:2022年度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和经验做法材料汇编
楚雄州禄丰市
打通老旧小区隔心墙
用心用情用力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楚雄州禄丰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2021年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40个、113栋2246户,总建筑面积约19. 53万平方米。
一、高位统筹谋划,部门协同联动
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金山镇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抽调住建、供水、电力、消防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员组建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政策体系,结合省住建厅等部门工作要求,出台改造行动方案、筹资标准方案等文件并适时修订完善,形成禄丰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计划,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政策保障和工作抓手。按照禄丰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计划,制定施工路线图,倒排工期计划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连片规划促改造,多方筹资破难题
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遴选专业规划设计团队,在理顺老旧小区风貌基底基础上,注重历史传承和文化延续,有机融入禄钢工业等地方元素,挖掘禄丰底蕴,留下城市记忆。按照“组团连片、集散为整”原则,把过去各自为界的小区改造成连片小区,增加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提升片区的综合承载力。同时充分发挥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在连片规划改造的思路下,积极拓展资金来源,制定《禄丰市老城区改造项目住房支持改造筹资标准方案》,明确居民出资比例及标准,强化居民参与意识。按照“财政投入+社会投入+小区资源盘活”思路,争取中央资金7777. 48万元,申报专项债资金5100万元,专营单位和小区居民筹资700余万元,引入社会资本参建停车位、商铺,其产生的收益用于弥补改造资金缺口。
三、坚持分类施策,严格改造质量
按照“多方参与、共治共享”思路,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顺应群众新期盼,满足群众新要求。制定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细则,落实项目工程监理制、质量安全监督制,压实参建单位责任,2021年度改造的40个小区全部竣工验收合格,质量100%达标。发放2246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群众满意度达到96%,居民幸福感、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四、突出精品打造,完善服务设施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再空中”总体思路,改造项目指挥部和69家产权单位组建群众工作包户专班,动员小区居民拆除围墙5094米、临时构筑物和违法建筑21510平方米、拆除小区老旧大门95道。通过整合资源,改造安防设施588套,消防设施504套,新建太阳能路灯174套;配套健身器材10套,新建儿童活动场所280平方米,翻新改造党群活动中心2520平方米,物管用房4间,整合改造门卫室2间,新(改)建公(旱)厕3个,进一步完善设施环境,着力打造“15分钟”便民生活圈。
五、强化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
落实“三分建,七分管”要求,依托改造成立禄钢社区,同步强化组织阵地,按照党员人数合理、就地就近、新老搭配、活动方便的原则,成立禄钢社区党总支,下属四个党支部,构建“乡镇党委一社区党组织一小区党支部一楼栋党小组一党员中心户”组织体系和网格化管理服务格局。在党建引领下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小区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业主委员会负责人,与物业公司“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打造“红色物业”,夯实“共建、共管、共享、共治”的长效机制,在全省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