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平浪镇现有保障性住房232套,其中:安平小区172套,幸福小区60套,现已全部租住完。
二、保障性住房政策:一是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为1.2元/㎡;二是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集镇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人士、在集镇区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租金为2元/㎡。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一是申请人家庭户籍在本县中心城区规划区或农村个人建房禁建区范围内。二是申请人户籍在我镇辖区内;户籍在我镇辖区外(含县外)的,须在辖区内有稳定工作,与就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有效的劳动合同,且就业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半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保或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须在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城镇居民社保;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录(聘)用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