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申报:公租房实行常态化申报。拟申报公租房人员持身份证、户口册、结婚证原件向禄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领取《禄丰县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相关信息查询表》,并填报《申请表》,申请人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信息查询:根据《禄丰县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相关信息查询表》内容,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开办企业情况;由车辆信息管理部门查询车辆登记情况;由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房产登记情况
3.部门审查:由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情况及婚姻状况进行核查;公安部门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及户籍情况进行核查;房管部门对房屋所有权情况进行核查。
4.审核:由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会同县民政、公安、房管等部门,对申请人的户籍身份情况、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并进行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进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