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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城2019年公租房第三批分配入住方案

日期:2019年10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县城2019年公租房第三批

分配入住方案

按照《禄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为确保禄丰县城2019年公租房的分配工作顺利开展,满足住房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确保本次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结合房源户型情况及租户需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分配房源。

1、此次主要根据2019年9月20日的通知,经申请人到住保中心签字确认,确实需要住房。结合现有房源情况分配新河社区北地块“单间”153套,官洼社区东西片区“两室一厅”合计65套,西片区“一室一厅”57套。

2、采取抽签认房的方式分配住房。“单间”房源配置的申请人127 户,“两室一厅”房源配置的申请人 65 户,“一室一厅”房源配置的申请人85户。

3、分配工作由禄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组织,由禄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禄丰县小拇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成分配小组,具体负责分配工作。在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大、政协、不动产权局、财政局、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局和申请人的监督下进行,并邀请公证人员到场参与公证分配过程。

二、分配时间及地点

1、分配时间: 2019年11月01日上午8:00开始。

2、分配地点:新河社区(北地块)公租房C1-2栋商业楼(在禄丰县烟草公司附近)。

三、本次分配公租房位置及房源

1、新河社区北地块“单间”153套,其中B2栋剩余房源69套,B3栋(20-25层)84套;

2、官洼社区“两室一厅”共计65套,其中东片区13套,西片区52套;

3、官洼社区西片区“一室一厅”57套。

四、分配对象确定

本次分配对象根据2019年9月20日的通知,经申请人到住保中心签字确认,确实需要房源,“单间”房源配置申请人127 户,“两室一厅”房源配置申请人 65 户,“一室一厅”房源配置申请人85户。

五、分配方法、原则及须知

本次分房采用抽签确认住房的方式进行,抽签分配按如下原则:

1、首先进行“一室一厅”抽签房源确认,其次进行“两室一厅”抽签房源确认,最后进行“单间”抽签房源确认。未抽到“一室一厅”房源的申请人,根据本人意愿是否决定参与“单间”抽签房源确认,请到工作人员处进行登记,方可参与“单间”抽签房源确认。抽签顺序按公示名单的抽签序号进行抽签认房。

2、请申请户持抽签审核小票,严格按照抽签序号排队抽签。

3、抽签分房过程邀请公证部门全程参与公证和摄像。

六、分配程序

1、登记核实:

(1)、根据公示名单顺序号,“单间”申请户,“两室一厅”申请户,“一室一厅”申请户,于2019年11月01日8:00-9:00到分配现场进行分配信息登记核实。

(2)、原则上必须由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本次抽签分配活动,确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被委托人应首选共同申请人中其他成员,须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经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参加;若为单位申请人则由本人委托单位人员提供以上资料参加。未按规定时限到分配现场进行登记核实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配租权,取消进场抽签资格。

2、进场:申请人凭身份证及核实小票,于2019年11月01日10:00以前进入分配会场,每户只限1人。

3、分房前筹备:

(1)、召开房屋分配会议:会议由禄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江绍国主持,邀请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大、政协、财政、民政、公安、市场监管、不动产局等相关部门领导进行监督。具体分配工作由禄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禄丰县小拇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抽调相关人员进行分配。所有申请人代表参加会议,并邀请公证人员到场参与公证分配过程。

会议内容:一是介绍参会人员;二是说明房屋分配原则及办法;三是对本次分房工作作相关要求。

(2)、分房前期工作:

在监督单位及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现场公示本次分配房源表(卡),由公证人员将房源卡一次性当场放入抽取箱内。

4、抽签认房:

(1)申请人按公示名单顺序号,按照分房主持人的要求采用一次性抽签进行认房。申请人必需按照抽签规则有序进行抽签,一户申请人仅能抽取一张房签,若违反规则抽取的,当场取消分配资格。

(2)经申请人抽签抽取的房号,由申请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签字确定,不予确认的,视同放弃配租权,两年内不得申请配租保障性住房。认定的房号由县住保中心向其核发《禄丰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认定通知书》。

(3)入住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缴纳房屋租金、保证金后,持缴费证明、本人身份证、《禄丰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认定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租赁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配租:

⑴参加抽签配租但拒绝配租结果的;

⑵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且不说明原因的;

⑶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住房屋的;

⑷其他放弃配租资格的情况。

七、分配入住须知

1、分到房的住户若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将视为放弃享受公租房配租的权利,不再列入轮候名单,空出的房屋将列入空置房源进行分配。

2、分到房的住户需要办理的入住手续有:签订入住合同、缴纳2000元保证金和一次性缴清相应类别的一年房租费。房租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3、分到房的住户互相协商同意互换房屋的。在相同房源为前提下,若双方达成协议后,持双方身份证、协议和房屋确认单到分配现场相关手续,不得私自互换。

八、分配步骤

1、于2019年10月30日将分配告知及方案和抽签分配人员名单采取公告栏、政府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2、登记核实阶段:愿意参加抽取本次分配房源的申请户于分配日8:00-10:00到分房现场进行登记核实,若不按时进行登记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房屋分配资格,取消进场抽签资格。

九、工作措施

成立禄丰县城2019年公租房第三批分配入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租房分配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和后期保障。

组 长:江绍国

副组长:陈淑燕、吴宇泽、李长华、张世从

成 员:莫桂萍、刘晓娜、杨季、李维丽、杨宗伟、李美、者小会、张丽萍、苏涛。

禄丰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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