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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禄丰市2021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1年12月02日   作者:   来源:禄丰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点击:[]

禄丰市2021年第二批公租房申报工作将于2021年12月2日开始,请申请人携带本人及共同申请人(配偶、子女)有效身份证件到禄丰市住建局一楼大厅领取申请表进行填报及查询。

申请公租房所需提供的材料(按申报流程):1、收入证明:聘用人员提供正式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管中心或退休单位出具的退休金领取明细;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册、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结婚证/离婚证);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过公租房的证明;4、个体工商户登记基本信息(工商局查询时由工商局出具)、购车发票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此项以查询表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无营业执照及车辆信息不需要提供材料;5、申请人半寸免冠近照一张;6、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需有子女到场填写相关事项承诺书;7、目前租住其他房屋的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有效租赁协议;8、本人持有的建行卡复印件一张。

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截止收件时间至2021年12月30日16时,逾期未交回申请材料自动作废,不可用于下一批申报。

2、申请表领出后不允许私自涂改、复印或转借他人复印,如有发现视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五年内不得参与申报。

3、禄丰市住建局住保中心为公租房唯一申报机构,从未授权个人或机构参与申报,请广大申请户注意防范个别不法分子以帮助申请公租房为由骗取钱财。

禄丰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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