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禄丰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等四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整改的公示
禄丰市审计局于2023年12月7日送达的《审计决定书》(禄审社决[2023]13号)和《审计报告》(禄审社报[2023]30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规定和禄丰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计划,禄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11月16日对禄丰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等四个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根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禄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针对提出的问题,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听取审计相关工作汇报,提出整改意见,专门召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了会议,对审计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结合四个项目实际逐条逐项进行了分析,现就《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的整改情况
(一)、对多计工程价款612164.59元和少计工程价款30707.99元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禄丰市公安局立行立改,对多计工程价款612164.59元和少计工程价款30707.99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竣工结算以最终审计单位审定结果为准,对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引以为戒杜绝出现多计、少计工程价款情况发生。
(二)对多支付工程款222822.08元的原因及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禄丰市公安局立行立改,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多支付工程款222822.08元已于2023年11月23日已收回,竣工结算以最终审计单位审定结果为准,对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二、积极采纳审计建议
经过审计组的辛苦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对禄丰市公安局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对意见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建议禄丰市公安局将照单全收并进行立行立改:1、禄丰市公安局将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缺口,及时兑付其他应付款;2、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严格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招标投标制度;3、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严格按照项目合同及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在监管好项目和资金的同时;4、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规范。
我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后高度重视,积极进行了整改,并全部整改完毕,对于审计部门提出的宝贵意见,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升项目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禄丰市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