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8日至9月30日,市审计局对刘海东同志任碧城镇党委原书记、李正刚同志任碧城镇人民政府原镇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6个方面问题13个。碧城镇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执行上级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耕地保护责任未落实到位
(1)关于签订的耕地责任书保护责任未落实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碧城镇人民政府及时与市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明确各村(社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将耕地保护责任书签订至每家每户,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落到实处。
(2)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7259.57平方米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主要涉及住宅类和设施农用地,住宅类有农村宅基地审批书,设施农用地有备案材料,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5年一调整,2022年10月三区三线调整后不占耕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今后严格执行耕地管理保护政策。
2.关于林长制工作未落实到位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2022年底,碧城镇已按要求建立林长制会议制度、巡林制度、工作督察制度、林长工作述职评议制度、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建立林长责任区域分级名录,按行政区域划分镇、村林长责任区域;建立乡镇、村(社区)林长职责清单、森林资源清单、工作任务清单和重点任务清单,层层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建立乡镇林长制两级督察体系;按要求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各级林长名单,在15个村(社区)均设置了林长制公示牌。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关于反馈的部分建设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我镇今后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涉及企业和个人到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分为宅基地和集镇规划区两个版本,目前我镇已针对此问题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已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关于反馈的29个建筑工程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经核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行政审批局办理,我镇今后会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涉及企业和个人到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
(三)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的问题
1.关于反馈的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情况:2020年8个违法图斑,更正碧城镇2020年卫片执法违法问题图斑整改任务清单为5个图斑,现已完成整改4个,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1个。2021年1-6月8个违法图斑,现已完成整改8个。2020年7月3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10个违法图斑,现已完成整改10个。2021年补充违法图斑104个,尚未整改到位35个,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及多年来(2018年开始)上报的宅基地市级相关部门从未批复导致,碧城镇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继续加快图斑整改推进力度。
(四)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的问题
1.关于反馈的河湖岸线管理保护范围内养殖场污染河道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碧城镇人民政府针对该事项组织水务、国土,农业、经发办多部门现场解决,街子厂一组杨杰养殖场土地备案已经到期,在河湖岸线内不再进行备案养殖,目前河岸保护范围内的房屋已经拆除(附件见拆除照片),不在河道范围内的房屋采取新建粪污处理设施进行种养循环利用。碧城镇党委、碧城镇人民政府今后工作中应将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2.关于反馈的339宗土地未进行签证或公正、未进行公告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碧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已对15个村(社区)开展土地流转需进行备案等相关政策宣传,在今后的土地流转监管过程中,碧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会加大力度,对新增流转的土地开展严格的备案签证手续。
3.关于反馈的退耕还林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碧城镇共组织实施2017年、2018年退耕还林689.8亩,由青山、上村、胜利3个村委会6个村小组81户农户组织实施,退耕地263块。2019年至2022年期间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每年按要求组织了检查验收及整改工作,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农户对不合格面积及时进行补植补种。经农户补植补种,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组织人员逐地块进行了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按要求对拟发放退耕还林生态补助资金的农户、面积、补助金额等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及时兑现到农户,到2022年7月已全部足额兑现了2017年、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689.8亩面积生态补助资金。但由于近几年连年干旱少雨,多次进行补植补种后形成一块地树木大小不一致情况,加之部分农户实施异地搬迁到禄丰市思源小区居住后,对退耕还林地管护跟不上,形成农户当年进行补植补种经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当时检查验收合格兑现补助资金后苗木又死亡,在审计组检查出现部分退耕还林保存率低于85%的情况。在下步工作中,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将加强对退耕还林项目的监管,督促农户加强对退耕还林地进行管护,退耕还林地苗木保存率达标,使退耕还林项目早日发挥经济效益,切实将退耕还林政策落到实处。
4.关于反馈的对饮用水源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1)梁王坝河水库属于碧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正常水面面积17.22万平方米,要安装隔离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依靠镇级财力无法实施。2022年度碧城镇申报禄丰市环保局项目,对梁王坝河进行隔离保护。已经完成了项目招标,现正等待施工。在此期间碧城镇将梁王坝河水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每月定期开展水库巡查,新安装水源地保护标识标牌6块,安排专职水库管理人员对水库进行管护,开展水库杂草、白色垃圾清理及钓鱼人员劝返。对进入水库的道路进行了管制,禁止车辆及人员进入水库污染水源。(2)芦彩箐水库不属于碧城镇集中饮水水源地,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消防应急、抗旱蓄水。芦彩箐水库正常水面面积有8.99万平方米,芦彩箐水库比邻上村村委会五朵朵村,纳入水源地保护资金需求大,碧城镇计划申报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现完成项目入库,正在撤水准备施工。在此期间碧城镇将芦彩箐水库纳入河湖长管理,每月定期开展水库巡查,新喷涂警示标语标牌17块,安排专职水库管理人员对水库进行管护,开展水库杂草、白色垃圾清理及钓鱼人员劝返。碧城镇党委、政府在今后管理中将加强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护工作,确保饮水安全。
(五)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的问题
关于反馈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费未做到应收尽收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审计反馈该问题,我镇及时召开会议,针对2022年未收取垃圾清运费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此外,我镇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在2023年的工作中将此项工作列为重点工作,督促各村(社区)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收取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步工作中,我镇将认真按照审计意见提出的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压实环境保护责任,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下达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对环保督察、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及上级交办整改的问题认真整改到位。二是对标对表,聚焦未全面整改落实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资源环境管护意识,把好资源资产利用审批关,加大对当地群众耕地和基本农田管理保护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有效规避违法问题的发生。收集梳理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指标数据,逐步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台账,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底数;三是强化村集体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和监督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村级土地管理员、护林员、乡村保洁员等的作用,建立村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台账,明晰村集体自然资源资产权属,及时发现制止侵占林地、土地等行为,避免村集体自然资源资产遭受损失;四是强化镇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完善管理台账及违法案件处置记录,落实落细工作痕迹,进一步加强用地、取水、采矿、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加强基础业务工作,健全工作台账,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加强土地、矿产、林业、水资源、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加强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防止环保风险隐患和发生突发事件,维护生态环境资源安全,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不逾越。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中共碧城镇委员会
碧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