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
贵单位关于恐龙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预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禄审信报〔2021〕42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已收悉,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未经批准将零余额用款额度资金转入其他账户
恐龙山镇专项资金账、政府财务室2020年未经批准将零余额用款额度专项资金3笔资金合计500000元转入其他账户,其中:专项资金2020年12月将禄财农〔2020〕36号文资金400000元、〔2020〕109号文资金50000元转入村级会计核算工作站;政府财务室2020年12月将公用经费50000元转入财政所代管资金专户。
整改情况:在下步工作中,恐龙山镇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核算和拨付资金往来,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严格零余额账户资金管理,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将零余额账户资金划拨到代管资金专户,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先完成报批手续,后作资金划拨处理,杜绝无相关审批手续私自划拨资金,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政府财务室2019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547357.52元,而结转至2020年初余额为826141.25元,不符278783.73元。经查,为2020年开始启用财政一体化系统进行会计核算后,未对相关账务进行合理合规的调账导致。
整改情况:经核实,余额不符278783.73元产生的差异原因为,恐龙山镇财政所在2020年启用一体化系统核算年初建账时,将2020年以前从政府结存公务费、事业发展经费支取的现金及预付党报党刊征订费129443元,以前年度结存公务费183005.16元在2020年建账时调整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把党费其他应付款49819.18元剔除,调整到党费户专门核算;另16154.75元差异属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账务处理错误调整。下步工作中,恐龙山镇将严格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如发现以前年度账务处理错误或启用新做账系统核算重新建账等情况,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商定具体解决办法,并出具相应的调整凭证,避免再出现此类问题。
二、下步工作措施
在下步工作中,恐龙山镇将持续加强对本次审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学习,并以此次审计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严格执行经费支出管理等规章制度、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业务能力。
(一)加强对财经知识的学习,提高财经法律意识,加强对单位及下属站所的管理,确保单位的所有资金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禄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县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八项规定和“禁洒令”等规定的学习和培训。
(二)加强预算收入、非税收入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他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应缴预算收入、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再次发生。各单位从行政事业单位以外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工作经费、补偿、补助、捐赠收入、经营收入、利息收入等),必须先缴后返,确保返还后才能使用,严禁坐收坐支。
(三)加强对下属站所的监管,严格财务收支,确保符合收支规范,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移交;严格执行津补贴管理规定,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的产生;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杜绝拉用;严格组织实施相关项目,不能盲目扩大投资,避免超过投资预算形成新债务。
(四)严格执行《云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健全公务卡使用和转账制度,杜绝大额现金支出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加强对食堂的管理,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账核算,定期公布食堂财务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