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参与研究分析反馈问题,安排相关站所和村委会及时查证,逐项抓实整改工作,现将我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中村乡差欠项目建设用地补偿费99.868万元。中村乡差欠峨山村委会大村、怒加拉村21户农户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设用地补偿费99.868万元,债务形成日期:2017年11月14月。
二、整改落实情况:大村、怒加拉安置点易地搬迁安置点项目,从2016年开始实施。大村安置点27户108人,怒加拉安置点10户43人,随迁7户39人。大村安置点用地约17593平方米,活动场地约1965平方米,绿化带面积4940平方米。怒加拉安置点用地约3200平方米,活动场地约700平方米。
中村乡峨山村委会大村、怒加拉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设征地一共涉及21户农户。征地面积20.026亩,林地面积3亩,合计资金99.868万元(含地上附着物)。
建房用地是以农户自建房的方式审批。经过联建委员、户长共同商讨研究决定,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37户农户建房采取农户之间土地置换(或资金补助)的形式解决,但被调地的农户觉得调换的土地不便管理,要求以货币补偿。经过联建委员、户长共同商讨研究决定农户建房宅基地置换费2万元,由在安置点上建房的农户进行承担,用于补偿建设项目被征占的农户。大村安置点农户27户合计置换资金54万元,怒加拉安置点农户10户合计置换资金20万元。两个安置点合计建房宅基地置换费74万元。目前此工作正在调剂中。
安置点随迁户的建房宅基地置换费户均2万元。大村安置点5户10万元,怒加拉安置点2户4万元。合计14万元。用于公共场地、绿化用地等公共占地补助,已兑付给被征地农户。
中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建设用地补偿99.868万元。目前正在落实的资金是两个安置点合计建房宅基地置换费74万元和收取安置点随迁户的建房宅基地置换费户14万元,合计88万元。剩余11.868万元下步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乡、村两级筹措协调资金计划于2023年6月前将补偿款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