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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年02月11日   作者:   来源:审计局    点击:[]

——2019年12月30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禄丰县审计局 刘春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7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会议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就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安排部署,于2019年8月28日印发了《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禄丰县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详细列出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及责任单位,要求各被审计单位提高认识,正视问题,积极整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整改工作效率。

县审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于2019年8月15日在禄丰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及时将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公开。并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跟踪和督查,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整改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禄丰县审计局共开展审计项目49项,出具审计决定36个,涉及被审计单位27个,审计发现问题156个,目前已整改150个,正在整改6个,整改率为96.15%。应收缴财政资金173.78万元已全额收缴(其中:收缴省财政44.83万元、上缴县财政128.95万元);应缴税款2.87万元已全部追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核减投资550.28万元已全部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扣减;应由单位自行纠正的事项已基本得到了纠正。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2018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9964.8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条,主要发现问题2个,已按要求整改1个,目前正在整改的问题是:总预算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确认支出9008万元,由于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大,特别是近年来财政形势更为严峻,因此挂账至今未得到消化解决。

2.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46481.13万元,违规金额26万元,应收缴省财政26.3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条。本次审计发现问题15个,已按要求整改14个,目前正在整改的问题是:借用棚改资金未按期归还3550万元,由于当前禄丰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缺口巨大,防风险任务艰巨,暂时未能归还。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计划县审计局对县供销社2016年度、县扶贫办2018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311.77万元,审计共发现问题5个,目前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共完成8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开展了仁兴镇古城村委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1项,探索开展仁兴镇原党委书记及原镇长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1项。查出违规金额125.2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668.31万元;收缴省财政18.52万元,上缴县财政35.36万元,规范管理4739.68万元。提出77个问题,应缴财政资金已按要求上缴;账外资金和虚列支出等违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处理8件(县纪委监委2件,县税务局1件,乡镇党委及政府3件,主管部门2件)。目前已办结5件,给予问责谈话10人。正在整改的问题主要是县城管局原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公车违规落户和县供销社原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账外资产1353.1万元、现金垫付应由个人承担费用0.95万元长期未入账3个问题,目前正在积极整改中。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共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26项,审计总投资26912.44万元,核减投资542.06万元,核减率2.01%,减少财政拨款542.06万元,收缴县财政74万元。共提出问题30个已全部整改,其中:核减投资涉及相关单位已严格按照审计确认造价结算工程款,应缴资金已及时上缴县财政。

(四)政府债务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对禄丰县2018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20000万元,提出2个问题,目前已整改1个,还有土地专债资金闲置19000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目前闲置资金转回县自然资源局3000万元,剩余16000万元暂存禄丰县资金管理中心,按项目进度拨款。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县审计局自2014年9月以来,连续六年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累计审计5次,抽查了14家部门、11个乡镇、6家国有企业。审计资金57767.39万元,查出违规金额367.9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6.41万元,相关问题已进行整改。

(六)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期间对2个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2165万元,查出违规金额8.2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30.52万元,多结算工程造价8.22万元,收缴县财政8.24万元。涉及整改的8个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七)信息系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信息系统审计的相关要求,县审计局对县人民医院信息系统和县砂石料计量准运管理系统进行了审计。查出违规金额5.45万元,应缴税款2.87万元,应缴县财政资金2.58万元,对审计发现的7个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对审计查出问题继续整改的主要措施和整改时限

截止到目前,未整改到位的6个问题主要是由于财政收支平衡困难、历史遗留原因暂时无法彻底整改,对于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将继续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分类实施整改。对确属历史遗留、财政收支平衡困难等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开源节流、清理核实持续推进,作出明确安排并分阶段报告整改结果。

二是加大督促力度。要求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项、逐条整改;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责任,加强整改督促,并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严肃追责问责;审计机关将进一步加大跟踪督促检查力度。

三、审计整改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是审计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执行率不高。在出具每个审计项目的正式审计报告中,都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应将整改情况书面告知禄丰县审计局,同时向禄丰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同时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11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形成的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分别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同时要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情况”。由于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后,再将审计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意识不强,截止到2019年11月30日,只有极少部分单位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告,大部分单位未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情况。

二是部分单位审计移送处理结果反馈不及时。在审计过程中,禄丰县审计局积极将涉及相关部门的税收、违纪问题线索进行了移送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由于相关单位对审计移送情况重视程度不高,处理不及时,存在部分项目2018年年末移送的审计移送处理书,至2019年10月15日还未反馈审计移送处理情况。

三是少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尽管近年来禄丰县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但财政收入满足全县刚性需求后,资金所剩无几,财政平衡仍然难度较大,形势非常严峻,无更多的财力来消化解决各种历史遗留问题。

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的情况

(一)健全领导机构,促进审计整改机构健全。禄丰县审计局于2017年8月28日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审发〔2017〕60号)的要求,为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不断提升审计成果应用,成立了禄丰县审计局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职责,建立审计整改情况报送和督促机制,不断强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将审计整改纳入“问责”,提高审计整改威慑力。结合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整改工作的两个通知精神,详细列出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及涉及的相关单位,要求各被审计单位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分析原因,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整改工作效率。并要求各相关单位于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审计发现问题的清理排查和整改工作,并形成书面整改情况报告,分别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另外,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适时开展了督查,对工作中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将适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7年以来,各相关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时报送审计整改相关资料,2019年未出现审计整改不力问责和处理情况。

(三)源头堵塞,提高审计整改成效。2019年5月4日,禄丰县人民政府采纳了审计提出的建议,印发了《禄丰县县级公立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禄政办通〔2019〕8号),进一步规范禄丰县县级公立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也使审计“审帮促”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另外,县二院、县供销社还从管理体制、机制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措施从根源上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四)“晒”审计问题,促审计整改落实。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县人大高度重视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安排调研,县审计局每年均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审计整改督查情况。另外,县审计局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在禄丰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最终,通过“晒”审计问题,达到了“促”审计整改和防微杜渐的目的。

(五)列入“大比拼考核指标”,提高审计整改成果利用。为提高全县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通过积极汇报争取,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禄丰县2019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指标考核体系,其中“审计问题整改销号”作为的扣分事项,按照2分/件进行扣分。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促使禄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得到充分应用。

五、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一)健全完善整改机制,加大审计整改结果应用力度。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并占有一定的权重。将审计整改落实指标与政府目标考核奖、企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挂钩,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权重相应扣减其奖励,辅之以经济手段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部门联动,提升整改督查工作合力。针对审计整改唱“独角戏”的现状,应建立起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国资、审计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另外,当前人大运用审计结果促进加强政府预算管理已成常态,审计机关应多与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办,借助人大监督之力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县人民政府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多年来在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委审计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大力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审计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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