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25年1月1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7月16日—8月6日,对禄丰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组织机构情况:市残联属市政府行使行政职能的正科级事业机构,一级预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1人。截至2024年6月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2人,退休人员5人。单位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公务用车1辆。
部门预决算情况:禄丰市财政局下达市残联2023年度预算总额为485.09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253.37万元,追加调整预算231.72万元。2023年部门决算总收入485.09万元,总支出487.4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92万元。
部门资产负债情况:市残联2023年度末资产合计88.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182.74万元、累计折旧95.34万元、净值87.40万元),负债合计零元,净资产88.33万元。
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云南省审计厅2023年开展的楚雄州2020年至2022年度社会福利政策执行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查出的问题市残联已于2023年7月25日整改完毕。
审计结果表明:市残联2023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执行市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所提供的财政决算及相关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市残联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在部门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未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拉用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财政预算26046元。
(二)拉用专项资金1799元。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市残联:一是市残联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二是市残联应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市残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增强预算的约束力,杜绝超预算支出、拉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再次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市残联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并积极采纳建议,根据市残联提供的整改资料,审计提出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已于2024年12月16日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