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财政局2022—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24年12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5日—6月30日,对禄丰市财政局2022—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禄丰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禄丰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和禄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截至2023年年底,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市财政局人员编制总数62名,全局实有在职职工57人,退休职工36人;市财政局下设26个股(室、中心);实有在编在用公务用车2辆。
2022年预算编制及决算情况:市财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412.6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59.09万元,本年决算总收入1623.55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1545.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6万元,其他收入40.28万元;决算总支出161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03万元,项目支出15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6.82万元。
2023年预算编制及决算情况:市财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额1416.0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66.82万元,本年决算总收入1490.74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1448.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5万元,其他收入31.02万元,其他收入31.03万元;决算总支出145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27万元,项目支出176.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7.8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2022年和2023年度预算编制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部门决算报表齐全、内容完整。财务核算基本真实反映了本局年度预算收支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以前年度审计提出的6个问题均已整改。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未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违规报销相关费用、超范围列支等11个需要加以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执行财政预算203421.59元
(二)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714.51元
(三)违规报销相关费用1215元
(四)“三公”经费及会议培训费账表不符141482.97元
(五)往来款长期挂账1202251.41元
(六)公务接待不规范
(七)出差审批程序倒置
(八)无形资产未计提摊销
(九)账账不符73708.91元
(十)会计核算不规范
(十一)食堂核算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市财政局:一是加强对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714.51元自行上缴市级财政;三是将违规报销相关费用1215元向个人收回后上缴省财政;四是按照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账表数据信息准确;五是对往来款项1202251.41元及时进行清理核实,按照程序报批处理;六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程序,并将该问题移送禄丰市财政局党组;七是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审批、报销程序;八是加强资产基础核算管理工作,及时对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九是确保会计账与出纳账簿相关数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十是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把关,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会计凭证,确保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合法,会计信息真实;十一是健全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会计核算,以确保完整准确反映食堂财务收支状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市财政局:一是进一步加强财经法规学习。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确保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完整。二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执行部门预算和决算,确保决算报表与会计账簿收支数额一致,内容全面、真实、准确。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及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和相关财经纪律规定,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跟踪监督,确保非税收入及存量资金及时足额上缴,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禄丰市财政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并积极采纳建议,目前,审计发现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具体整改情况禄丰市财政局已在禄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