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24年10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8日至3月15日,对禄丰市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市乡村振兴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级别为正科级,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股、项目股、社会扶贫股3个股室。核定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9人。截至2023年12月末,实有在职干部职工23人(包含临时人员及临时议事协调机构人员),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8人,临聘人员5人、抽调人员3名;核定公务用车编制1辆,实有1辆。财务共设行政经费、工会经费两个账套进行核算。市乡村振兴局下设1个党支部,2023年末共有党员9人。
(二)部门预算决算情况
1.部门预算情况:根据《禄丰市财政局关于禄丰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禄财农〔2023〕3号)文件批复,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18.8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318.8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2.部门决算情况:根据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度决算数为: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3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176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91万元),本年支出1934.65万元(基本支出300.23万元,项目支出1634.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围绕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情况开展审计。通过审计,发现市乡村振兴局存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未实现零增长、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卡片列表登记不完整、账表不符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禄丰市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分别作了规范和处理,并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积极执行审计决定,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审计发现问题逐条分析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