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24年9月2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5日—3月26日,对禄丰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市信访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均为278.59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为:年初无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317.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本年支出317.52万元(基本支出269.59万元,项目支出47.93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2023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5.74万元,较上年增加2.19万元,增长59.7%。其中:公务接待费0.68万元,较上年减少0.32万元,降低3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97万元,较上年增加2.40万元,增长93.9%;会议费0.10万元,较上年增加0.10万元,增长100.00%。
审计结果表明:市信访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基本真实、完整,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基本真实、合法,财务核算基本规范。本次审计也发现,账表不符、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账表不符157749.70元;
(二)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信访局: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反映财务收支状况。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盘点单位资产,严格固定资产卡片账登记、使用,确保资产信息全面、真实、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信访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抓好审计整改,目前,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一是市信访局在开展2023年财务决算工作时,对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做到账表相符;二是市信访局对未入账资产已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入账,无对应实物的6项资产已向市财政局提交报废申请,在市财政局批复后,市信访局将及时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