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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1号公告:禄丰市杨三线(长田—川街)改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作者:   来源:审计局    点击:[]

禄丰市杨三线(长田—川街)改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4年5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禄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18日-11月24日对禄丰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禄丰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代建的禄丰市杨三线(长田—川街)改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禄丰市杨三线(长田—川街)改建工程,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境内,起点K0+000,位于长田收费站出口,距离长田收费站约260米,路线沿杨三线老路布设,经长田村,在K2+840与长阿线Y型交叉后,路线继续向南布设,途经上梨园、下梨园、梨园村、摆衣村、白土村、川街村,线路止点K11+948.33,止点位于恐龙山镇人民政府。线路长11.94833公里,公路等级为三级,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行车道宽度6.5米,桥梁3座,其中,梨园桥、川街桥为1-16米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桥梁,舍资河桥为1-10米钢筋砼简支实体桥梁。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本次审计也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招标投标制执行不严、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就投产使用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竣工决算方面发现的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494454.11元

2.未按规定处理结余资金6762201.57元

3.未缴纳印花税

(二)招标投标方面发现的问题

4.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现的问题

5.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就投产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494454.11元的问题,要求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处理结余资金6762201.57元的问题,要求项目单位应将结余资金上缴市财政;对未缴纳印花税的问题,项目单位在征求意见期间已整改并缴纳了印花税;对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问题,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就投产使用的问题,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生产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禄丰市审计局提出建议:一是禄丰市交通运输局应根据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调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二是禄丰市交通运输局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再组织项目施工,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三是禄丰市交通运输局应加大对招标投标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杜绝串通投标行为,按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四是禄丰市交通运输局应加强公路代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禄丰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针对多计工程价款494454.11元的问题,已调整相关账目;针对未按规定处理结余资金6762201.57元的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针对未缴纳印花税的问题,已整改完成;针对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禄丰市交通运输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针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就投产使用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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