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中医医院搬迁新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4年5月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对禄丰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市中医医院)建设的禄丰县中医医院搬迁新建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在禄丰市世纪大街西侧、龙山大道北侧,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903.5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门诊医技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7874.14平方米;住院楼一幢、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建筑面积17182.73平方米;后勤保障楼一幢、框架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732.40平方米,门卫室一幢、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13.40平方米;供氧室一幢、框架结构一层、建筑面积65.40平方米,医疗废物收集站一幢,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35.48平方米,以及配套的水、电、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分为34个标段建设,其中:25个标段工程具备审计条件,工程造价纳入此次审计范围;未纳入审计范围的有9个标段工程:门诊医技楼工程由禄丰东河公司承建已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场地土石方、毛石挡墙、东侧沟渠改造3个工程属于禄丰东河公司承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门诊医技楼消防2个标段工程涉及门诊医技楼的施工内容未完成;围挡等3个标段工程不属于该项目工程。设备分为15个标段采购。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财务决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多计工程价款2440030.83元
禄丰县中医医院新建项目送审结算价款105587995.82元中存在多计或少计工程量、定额错套或高套、材料价格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价款2440030.83元。其中:25个建筑安装工程2434030.83元、15个设备采购及工器具购置采购6000元。
2.拉用项目资金11418500元
禄丰市财政局于2016年12月29日向市中医院借款
15000000元,资金来源为楚雄浦发银行扶贫投资发展基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还有11418500元未归还。
3.多计工程投资853465.67元
(1)财务决算多计建安工程投资345265.48元
多计属于城市创卫工程的门诊医技楼创卫围挡工程款65618.41元及场地围挡修建工程款118000元;多计属于扬尘防控专项检查产生的毛石搬运清理及工地围挡工程款161647.07元。
(2)财务决算多计待摊投资508200.19元
①多计未用于该项目建设的砂石款154582.4元;
②多计门诊医技楼工程施工单位禄丰县东河建筑有限公司支付的工伤保险费15710.03元,该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③多计施工单位损坏万泉公司供水管赔偿维修安装费1800元,该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④多计指纹识别机4台、U盘5个合计金额4395.00元,用于住院楼、门诊医技楼、后勤保障楼工程农民工出勤记录和资料拷贝,该费用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⑤多计中医院三期项目-人防地下室及养老康复中心工程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费268000元;
⑥多计重复编制设备采购结算造成投资增加63712.76元。
上述建安费和待摊投资合计853465.67元,其中: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21905.03元。
4.多支付工程款191799.51元
医护单元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是云南云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结算价808200.49元,已付工程款1000000元,存在多付工程款191799.51元。
(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5.建设规模变化投资增加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该项目可研报告于2015年1月24号经《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禄丰县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楚发改社会〔2015〕4号)文件批准建设。批复项目总建筑面积122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4326万元。于2016年1月根据可研批复文件进行了禄丰县中医院搬迁建设项目-门诊医技楼工程招标、施工合同签订,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6年10月28日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于下达《关于禄丰县中医医院搬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禄发改字〔2016〕480号)文件。批复新建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6779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6500万元,项目建设年限为两年。
上述情况表明: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建设面积从12200平方米增加到26779平方米,投资从4326万元增加到16500万元,建设规模变化、建设投资增加没有报原审批部门楚雄州发改委审批追加投资批复,而是由禄丰县发改局对可研报告进行批复,两个批复投资总额20826万元,后一个批复包含前一个批复内容,存在重复审批。
6.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
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分为34个标段选择施工单位,其中:住院楼拆分为住院楼工程、基坑支护、给排水、综合布线及模块化(弱电工程)、暖通工程等。审计查阅25个标段招投标资料,发现6标段采取公开招标、13个标段采取邀请招标、6个标段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同时,采取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的19个标段招标控制价均在400万元以下,有8个标段重复报经禄丰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决定书》,核准意见为7个标段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1个标段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上述招标方式与2014年3月21日楚雄州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和2016年11月2日禄丰县发改局(禄发改法规〔2016〕59号)批准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的招标方式不相符,上述两个批复文件批准: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7.未缴纳印花税
禄丰市中医医院搬迁新建项目未缴纳印花税。
(三)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项目未发挥效益
门诊医技楼、场地土石方、毛石挡墙、东侧沟渠改造工程由禄丰东河建筑公司承建,其中:门诊医技楼工程于2016年10月2日开工,截至2022年3月未完工,其余3个项目属前期工程,截至2023年6月19日未完成工程量、造价签字确认,未履行验收手续,同时,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门诊医技楼消防2个工程因涉及门诊医技楼工程内容未完成、未结算、未验收。门诊医技楼工程未发挥效益。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能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了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2440030.83元、拉用项目资金11418500元、多计工程投资853465.67元、多支付工程款191799.51元、建设规模变化投资增加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未缴纳印花税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
1.多计工程价款2440030.83元
上述问题为立行立改问题,责令市中医医院对多计工程价款2440030.83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2.拉用项目资金11418500元
上述问题为分阶段整改的问题,责令市中医医院应追回拉用项目资金11418500元。
3.多计工程投资853465.67元
上述问题为立行立改问题,责令市中医医院对财务决算中多计工程投资853465.67元进行调账处理,收回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21905.03元作冲减待摊投资。
4.多支付工程款191799.51元
施工单位已于2023年9月5日将多支付工程191799.51元退回到市中医医院账户。
(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5.建设规模变化投资增加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上述问题为立行立改问题。市中医医院应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审批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
上述问题为立行立改问题,将此问题移送禄丰市纪委市监委。
7.未缴纳印花税
该问题为立行立改的问题,市中医医院应及时申报缴纳,并按照实际缴纳的印花税调整编制工程财务竣工决算。
(三)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审计建议
1.市中医医院应根据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调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该项目由于肢解工程发包,标段划分较多,造成不同施工单位交叉作业、重复投资、工期延误、管理难度加大等,建议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批复核定的招标方案,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部分标段工程存在未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的问题,市中医医院在以后的工程建设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发布的合同条款及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
4.工程存在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市中医医院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工程未履行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后勤保障楼未履行消防验收手续,建议尽快履行相关手续,并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6.项目存在尾工工程,市中医医院应抓紧时间完成后续工程内容,并及时办理尾工工程建设资金清算和资产移交手续;
7.项目存在缺口资金,市中医医院应积极筹措资金结算差欠工程款;
8.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多计工程价款2440030.83元”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市中医医院已对多计工程价款2440030.83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二)关于“拉用项目资金11418500元”的问题
问题正在整改。市中医医院已于2024年2月7日收到禄丰市财政局偿债基金专用账户拨付1000000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协商分期追回。
(三)关于“多计工程投资853465.67元”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市中医医院已对多计工程投资853465.67元进行了调账处理。
(四)关于“多支付工程款191799.51元”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施工单位已于2023年9月5日将多支付工程款191799.51元退回到中医院账户。
(五)关于“建设规模变化投资增加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市中医医院在今后项目建设及管理中应认真履职履责,严格执行项目报批、审批。
(六)关于“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市中医医院组织领导班子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并制定了《禄丰市中医医院招标管理办法》、《禄丰市中医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七)关于“未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市中医医院已于2024年2月7日申报并缴纳印花税17947.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