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金山镇城中村污水收集处理一期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4年4月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对金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的金山镇农特产品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工程、金山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思源社区仓储物流建设工程、金山镇科甲村委会摩所坝沟建设工程、金山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官洼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金山镇棚改项目一期(官洼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金山镇城中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金山镇城中村污水收集处理(一期)工程)、禄丰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金山镇思源安置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一层工程(以下简称:金山镇思源安置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一层工程)、禄丰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金山镇思源安置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二层加建)(以下简称:金山镇思源安置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二层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金山镇农特产品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工程
该工程位于金山镇官洼社区,新建钢结构彩钢瓦厂房1564.30㎡,项目于2022年4月20日开工,2022年12月19日完工,2023年4月14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工程已经交付使用,竣工结算价2087748.86元。
(二)金山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思源社区仓储物流建设工程
该工程位于金山镇官洼社区,新建钢结构彩钢瓦厂房1950.85㎡,工程于2023年4月4日开工,2023年6月19日完工,2023年6月23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工程已经交付使用,竣工结算价2430308.06元。
(三)金山镇科甲村委会摩所坝沟建设工程
该沟渠起点在中村乡摩所坝,止点至金山镇科甲村委会上石灰坝,完成混凝土渠道3454.3m,工程于2022年10月1日开工,2023年2月20日完工,2023年4月7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工程已经交付使用,竣工结算价2201269.57元。
(四)金山镇棚改项目一期(官洼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该工程位于金山镇官洼社区,新建沥青路面19009.14㎡;混凝土路面138.11㎡,西侧大沟147m,小区监控系统1套,停车位划线、花坛、树池改造等工程。于2022年7月18日开工,2022年8月13日完工,2022年11月7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工程已经交付使用,竣工结算价3684709.65元。
(五)金山镇城中村污水收集处理(一期)工程
该工程位于金山镇,新建检查井628座,主排水管双壁波纹管315mm共6079.62m,主排水管双壁波纹管225mm共4326.29m,支排水管12507.28m。工程于2022年3月5日开工,2022年11月9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工程已经交付使用,竣工结算价10271078.38元。
(六)金山镇思源安置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一层工程
该工程位于金山镇思源社区,完成市场一层改造面积1728.51m²,建设内容为室内装修、外墙涂刷等工程。工程于2022年4月10日开工,2022年9月13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工程已经交付使用,竣工结算价684333.33元。
(七)金山镇思源安置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二层工程
该工程位于金山镇思源社区,完成市场二层新建面积1728.51 m²,建设内容为房顶加盖、室内装修、外墙涂刷等工程。工程于2022年4月12日开工,2022年12月6日竣工,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工程已经交付使用,竣工结算价2837563.19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455092.22元
该项目送审结算价24197011.04元中存在多计工程量、未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错套定额、未按合同约定比例下浮等问题导致多计工程价款455092.22元。其中:金山镇农特产品仓储物流中心建设工程12779.46元、金山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思源社区仓储物流建设工程168315.85元、金山镇科甲村委会摩所坝沟建设工程5231.32元、金山镇棚改项目一期(官洼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35325.87元、金山镇城中村污水收集处理(一期)工程216019.24元、金山镇思源安置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一层工程825.65元、金山镇思源安置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二层工程16594.83元。
审计结果表明:以上工程能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了项目审批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455092.22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审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
多计工程价款455092.22元
处理意见:该问题为立行立改问题,责令金山镇人民政府对多计工程价款455092.22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审计建议
1.金山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调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工程服务类的采购存在直接委托的情况,建议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杜绝以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的情况;
3.工程存在超批复投资的情况,建议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严格按批复概算控制投资,不得随意变更工程内容,增加建设投资;
4.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多计工程价款455092.22元”的问题
问题已整改。金山镇人民政府已对多计工程价款455092.22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