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23年3月3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6月28日至9月30日,对碧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碧城镇辖15个村(居)民委员会、97个自然村、235个村(居)民小组,国土面积187.10平方公里。2021年末全镇共有人口49785人;财政供养人员115人、财政半供养人员643人;2021年末碧城镇政府实有在职干部职工82人,临时人员23人;实有公务用车2辆;独立核算机构为7个。
部门预算情况:财政预算总收入3 40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 26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财政预算总支出3 38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 249.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万元。
部门决算情况:财政决算收入合计3 400.19万元,其中:本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 399.19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万元。决算支出合计3 38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 249.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万元,年末结余12万元。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38.54万元,较上年减少8.45万元,下降17.9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3.50万元,较上年减少4.65万元,下降25.6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89万元,较上年减少7.64万元,下降19.12%;会议费支出13.15万元,较上年增加3.84万元,增长41.25%。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碧城镇在2021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中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编制年初财政预算;部门预算执行基本能按市财政局下达的年度预算执行。所提供的财政决算及相关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碧城镇的财务收支状况,会计核算基本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但在部门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资产不实、账实不符、账账不符、固定资产未提折旧等问题。
三、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
(一)资产不实600 000元
审计作出:责成碧城镇核实情况后补记入账,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整改工程财务结算的处理。
(二)账实不符348 584.37元
审计作出:责成碧城镇核实“零余额”用款额度,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的处理。
(三)账账不符
审计作出:责成碧城镇认真核对、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务的连续性的处理。
(四)固定资产未提折旧
审计作出:责成碧城镇补提固定资产折旧,今后必须按规定及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的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碧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已于2023年3月27日,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