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2019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8月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19日至4月13日,对禄丰县财政局2019年度县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禄丰县财政局提供的县本级2019年度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19年禄丰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26 385万元,支出总计321 686万元,结余4 6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5 041万元,支出总计92 838万元,结余2 2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数为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8 639万元,当年支出61 193万元,本年结余-2 55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0 00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禄丰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县本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收支数与总预算会计账、国库报表一致,近三年非税收入占本年收入比例逐年下降。2019年禄丰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97 752万元,“三保”支出为156 015.71万元,禄丰县自收收入难以支撑保工资、保机构运转、保民生等基本支出需求,上级财政对禄丰县2019年“三保”资金的财力补助,缓解了财政收支平衡难度,为禄丰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2 807.24万元,主要是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禄丰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2019年有30个单位缴入的罚没收入、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利息收入等还存有余额2 807.24万元未及时足额清缴国库。
(二)财政预算调整未报县人大审批2 518万元,主要是由于2019年12月30日向县人大报告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时,还有部分收支数未最终确定,导致禄丰县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未报县人大审批2 51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财政决算中存在的问题,禄丰县审计局还提出三条审计建议,分别是: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准确反映预算收支完成情况,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加强对上级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拨付使用专项资金,预防项目资金被拉用、挤占和滞留,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落实“三保”基本保障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不留死角。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并积极整改。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预算收入已于2020年5月前清缴入库,未报县人大审批财政预算调整已计划在下次的决算报告中作出说明。另外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财政决算草案的管理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