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广通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及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0月2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禄丰县审计局对禄丰县广通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及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6年棚改项目
该项目位于广通镇集镇老城区,主要建设内容是对集镇公共基础设施和部分住房进行维修改造。工程分为16个标段实施,计划建设期限为8个月(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实际工程最早开工时间2016年12月18日,最晚竣工时间2018年1月20日,工程结算造价6 589 388.29元。
(二)2018年棚改项目
该项目位于广通镇集镇老城区,主要建设内容是对政府住宅区等房屋及部分街道进行维修改造。工程分为8个标段实施,计划建设期限为6个月(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实际开工时间2018年8月1日,竣工时间2019年7月30日,工程结算造价6 111 807.87元。
(三)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该工程建设地点在广通集镇区,业主单位为广通镇政府,分两个标段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是对集镇区供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工程开工时间2016年12月30日,工程竣工时间2017年6月30日,工程结算价1 552 904.08元。
审计结果表明:以上三个工程项目能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了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基本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和要求。工程竣工结算等手续基本完备,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财务收支资料能真实的反映工程建设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在工程管理中还存在工程招投方式不规范、多结算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招投标方式不规范
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16个标段中,有东门新村棚户区给排水及绿化亮化等11个标段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有中心站广场旧房拆除工程采取直接发包确定施工单位;2018年棚改项目中有交通管制标注线建设工程采取协商竞价谈判确定施工单位。广通镇董井公园引水工程通过合同谈判确定施工单位。
(二)多结算工程价款486 127.01元
多结算工程价款486 127.01元,基中:2016年棚改项目多计工程造价277 734.05元、2018年棚改项目多计工程造价138 319.03元、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多计工程造价70 073.9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工程招投标方式不规范
审计处理意见:对上述问题,广通镇人民政府应引以为戒,在今后实施的建设项目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多结算工程价款486 127.01元
对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禄丰县审计局已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成广通镇政府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486 127.01元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提出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程序;二是工程存在差欠工程款,应积极筹措资金结算工程款;三是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工程招投标方式不规范
针对工程招投标方式不规范的问题,广通镇人民政府在审计整改报告中表示,在以后的工程建设中将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招投标程序。
(二)多结算工程价款486 127.01元
广通镇人民政府已对多结算工程价款作调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