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10月2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规定,禄丰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8月6日,对禄丰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建设的禄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禄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禄丰县一平浪镇、广通镇、仁兴镇、勤丰镇、土官镇、金山镇、黑井镇、恐龙山镇等乡镇。计划建设公路全长95.89公里,该工程分六个合同标段,其中:一合同段长16.816公里(含雨多么村委会通畅工程、田心村委会通畅工程);二合同段长13.976公里(含一羊线K7-K12油路面工程、土官镇海田村委会通畅工程、金山镇官洼村委会通畅工程);三合同段长16.844公里(含杨家庄、腰站村委会通畅工程;大窝村委会通畅工程);四合同段长17.52公里(含川街村委会通畅工程、梨园村委会通畅工程);五合同段长8.707公里(含左所村委会通畅工程、鸡街村委会通畅工程);六合同段长17.641公里(含高黑公路油路通畅工程、大树村委会通畅工程),实际完成公路路面硬化建设工程91.5044公里。
各标段项目设计、招标代理、监理单位、开竣工日期详见附表1:
二、审计结果表明
禄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送审总造价为73 678 858.79元,审计核减总造价为1 387 059.7元,审定完成总投资为72 291 799.09元,其中:建安工程送审总造价为71 128 112.09元,审计核减总造价为1 387 059.7元,审定完成总投资为69 741 052.39元;审定完成待摊投资为2 550 746.7元。
1.禄丰县审计局委托楚雄天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禄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一合同段、三合同段、五合同段工程进行结算审核,禄丰县审计局已对该结果进行了复核。
(1)一、三、五合同段审定完成建安工程投资为28 452 433.55元。一、三、五合同段送审总造价为28 588 632.7元,审计核减总造价为136 199.15元,审计确认总造价为28 452 433.55元。(①一合同段送审造价为10 862 381.94元,审计核减造价为43 960.20元,审计确认造价为10 818 421.74元。其中:雨多么村委会通畅工程送审造价为8 220 349.17元,审计核减造价为7 987.34元,审定工程造价为8 212 361.83元;田心村委会通畅工程送审造价为2 642 032.77元,审计核减造价为35 972.86元,审定工程造价为2 606 059.91元;②三合同段送审造价为11 718 625.54元,审计核减造价为42 032.54元,审计确认造价为11 676 593.00元。其中:金山镇杨家庄至腰站村公路通畅工程送审造价为4 980 929.34元,审计核减造价为28 298.01元,审定工程造价为4 952 631.33元;一平浪镇大窝村委会通畅工程送审造价为6 737 696.20元,审计核减造价为13 734.53元,审定工程造价为6 723 961.67元;③五合同段送审造价为6 007 625.22元,审计核减造价为50 206.41元,审计确认造价为5 957 418.81元。其中:仁兴镇左所村委会通畅工程送审造价为3 690 070.51元,审计核减造价为29 708.62元,审定工程造价为3 660 361.89元;勤丰镇鸡街村委会通畅工程送审造价为2 317 554.71元,审计核减造价为20 497.79元,审定工程造价为2 297 056.92元)。
(2)一、三、五合同段审定完成待摊投资为1 181 008.45元。其中:①一合同段468 757.24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86 818.19元、造价咨询费20 094.61元、监理费205 738.92元、招标代理费918.86元、印花税3 758.6元、第三方质量检测费51 428.05元);②三合同段469 537.76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87 129.26元、造价咨询费20 128.07元、监理费206 081.49元、招标代理费920.39元、印花税3 764.86元、第三方质量检测费51 513.68元);③五合同段242 713.45元(建设单位管理费96 730.85元、造价咨询费10 404.6元、监理费106 527.64元、招标代理费475.77元、印花税1 946.13元、第三方质量检测费26 628.45元)。
2.禄丰县审计局委托云南腾垠川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禄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二合同段、四合同段、六合同段工程进行结算审核,禄丰县审计局已对该结果进行了复核。
(1)二、四、六合同段审定完成建安工程投资41 288 618.84元。二、四、六合同段送审造价为42 539 479.39元,审计核减造价为1 250 860.55元,审计确认造价为41 288 618.84元。(①二合同段送审造价为11 736 044.49元,审计核减造价为424 591.41元,审计确认造价为11 311 453.08元。其中:一羊线(S310)路面大修工程送审造价为7 203 602.84元,审计核减造价为186 393.81元,审定工程造价为7 017 209.03元;海田村委会通畅工程送审造价为2 340 162.71元,审计核减造价为118 382.12元,审定工程造价为2 221 780.59元;金山镇官洼村委会通畅工程送审造价为2 192 278.94元,审计核减造价为119 815.48元,审定工程造价为2 072 463.46元;②四合同段送审造价为11 754 257.23元,审计核减造价为165 534.06元,审计确认造价为11 588 723.17元。其中:川街村委会通畅工程送审造价为8 884 514.35元,审计核减造价为151 012.26元,审定工程造价为8 733 502.09元;梨园村委会通畅工程送审造价为2 869 742.88元,审计核减造价为14 521.80元,审定工程造价为2 855 221.08元;③六合同段送审造价为19 049 177.67元,审计核减造价为660 735.08元,审计确认造价为18 388 442.59元。其中:高黑路通畅工程送审造价为12 439 901.27元,审计核减造价为525 985.33元,审定工程造价为11 913 915.94元;大树村委会通畅工程送审造价6 609 276.40元,审计核减造价为134 749.75元,审定工程造价为6 474 526.65元)。
(2)二、四、六合同段审定完成待摊投资为1 369 738.25元。其中:①二合同段389 590.34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55 267.07元、造价咨询费16 700.9元、监理费170 992.34元、招标代理费763.68元、印花税3 123.82元、第三方质量检测费42 742.53元);②四合同段488 392.86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94 643.76元、造价咨询费20 936.35元、监理费214 357.05元、招标代理费957.35元、印花税3 916.04元、第三方质量检测费53 582.3元);③六合同段491 755.05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95 983.96元、造价咨询费21 080.46元、监理费215 832.56元、招标代理费963.94元、印花税3 943.00元、第三方质量检测费53 951.13元)。
完成投资中,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已全部投入运行使用。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多结算工程价款1 387 059.7元。
(1)禄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一合同段多结算工程价款43 960.20元;
(2)禄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二合同段多结算工程价款424 591.41元;
(3)禄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三合同段多结算工程价款42 032.54元;
(4)禄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四合同段多结算工程价款165 534.06元;
(5)禄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五合同段多结算工程价款50 206.41元;
(6)禄丰县2017年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六合同段多结算工程价款660 735.08元。
多结算工程价款应对工程结算作相应的核减。核减的主要原因是:对结算书中多计和少计的工程量及计价错误内容进行了调整,多结算工程价款1 387 059.7元;违反了《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的规定。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禄丰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建议禄丰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审计确定金额予以核减调整,并按照审计确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禄丰县交通运输局已按照审计确定的工程金额予以核减调整,并按照审计确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