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通镇蒙七村委会后坝箐村、罗伍桥村和大瓦房村委会大瓦房三个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2021年11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17日至9月24日对广通镇蒙七村委会后坝箐村、罗伍桥村和大瓦房村委会大瓦房村三个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由于三个道路硬化工程包含在“禄丰县50户以上不搬迁自然村道路路面硬化项目”内,项目资金会计核算统一在禄丰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目前该批项目未全部实施完成,待摊投资无法确定,本次审计只对建安投资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由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禄丰县村组公路扶贫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禄发改农字〔2018〕72号)批复。公路等级为基本级,路基宽为4.5米,路面宽为3.5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工程实施、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情况:禄丰县广通镇蒙七村委会后坝箐村、罗伍桥村和大瓦房村委会大瓦房三个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于2019年5月18日开工,于2019年10月18日完工,并交付使用。工程竣工后禄丰县广通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为合格工程。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19 476.28元。其中:禄丰县广通镇后坝箐村道路硬化项目多计工程价款4 058.49元;禄丰县广通镇罗伍桥村道路硬化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5 417.7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禄丰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9 476.28元的问题,责成禄丰市广通镇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禄丰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二是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通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针对多计工程价款19 476.28元的问题,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复核工作,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多计的工程结算金额进行核减。同时对参与工程结算的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后续的工作中制定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