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禄丰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5月8日—5月23日,对禄丰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工信局属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机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7个股(室),实有在职干部职工25人,退休人员21人;公务用车2辆;开设3个银行账户,设6个账套进行财务核算。决算报表反映,2024年部门总收入72902.70万元,总支出72825.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7.49万元。2024年末资产合计347.47万元,负债合计4.96万元,净资产342.5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工信局在制定产业政策规划、监测工业经济运行、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统筹资源集约利用以及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资金和资产管理安全有效;2024年度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执行市财政下达的年度预算,决算基本真实。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市工信局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在部门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三公”经费未实现零增长、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部门预算收入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公”经费未实现零增长。
(二)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1936元。
(三)部门预算收入编制不完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三公”经费未实现零增长问题,要求市工信局今后应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确保“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针对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1936元问题,要求强化预算的约束力,严格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针对部门预算收入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将上年结转结余纳入部门预算。
提出建议:一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按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年度预算,避免发生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情况;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规模,确保“三公”经费实现零增长目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工信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针对“三公”经费未实现零增长问题,市工信局已严格按厉行节约要求确保“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针对未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1936元问题,市工信局已强化预算的约束力,严格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针对部门预算收入编制不完整问题,市工信局已明确在编制2026年的预算时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将上年结转结余纳入部门预算。三个问题已于2025年10月29日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