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9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部署,牢牢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是宏观管理部门的“两个定位”,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2019年全年减税61 581万元,其中:县级收入减收23 129万元,降费4 415万元。二是全面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从2019年起,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政府会计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三是推进国库管理纵深改革。全年动态监控预算单位77个、预算资金148 380万元,全年电子化支付预算资金354 944万元。
——财政收支矛盾更加激化突出。我县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9.78亿元,全县工资及公用经费等刚性支出15.6亿元,自收收入难以支撑保工资、保机构运转、保基本民生等支出需求。并随着刚性支出、政策性配套支出增长迅猛和偿债高峰期的到来,财政收支矛盾更加激化突出。
——聚焦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聚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年内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0 340万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8 000万元,聚力支持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落实。二是竭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筹措资金偿还到期债务12.4亿元。三是大力支持污染防治。全年共投入各类资金14 828万元,全力支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项目的实施。
自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共完成审计项目71项,其中:县级预算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9项,经济责任审计8项(含1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40项,专项资金审计5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9项。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 554.0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8 858.81万元,核减建设工程投资4 025.04万元;应缴省财政44.68万元,应缴县财政3 246.64万元,应规范管理179 121.58万元,减少财政拨款2 201.97万元,应向施工方收回多支付工程款1 823.07万元。
一、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26 385万元,支出总计321 686万元,结余4 6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95 041万元,支出总计92 838万元,结余2 2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支数为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8 638万元,当年支出总计61193万元,本年结余-2 55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0 00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和汇总基本符合新预算法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决算草案编制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级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县本级决算草案报表反映收支数与总预算会计账、国库报表一致,近三年非税收入占本年收入比例逐年下降。在决算草案编制审计中主要存在:1.预算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2 807.24万元,目前已全部解缴入库;2.财政预算调整未报县人大审批2 518万元,主要是由于2019年12月30日向县人大报告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时,还有部分收支数未最终确定导致。
(二)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禄丰县财政局紧紧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重点”的总体要求,在经济下行和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情况下,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压缩一般性开支,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到农业、扶贫、教育、水利、交通等公共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财政在困难中运行,守住了保“三保”这一底线,实现了收支平衡。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9.78亿元,较上年下降6.9%,完成年初预算收入的88.3%;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29.6亿元,较上年下降9.2%,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9%;全年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 197万元。县财政局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其他有关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预算收支状况,但在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1.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方面:主要存在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4 333.96万元的问题。
2.预算执行方面:主要存在拉用上级专款用于平衡财政预算12 454.05万元、国库垫付资金清理不及时9 008万元、组织财政收入不规范4 308.66万元、预算资金“以拨作支”转入财政专户524.8万元的问题。
3.财政专户方面:主要存在借用棚改资金未按期归还1541.29万元、专项资金结余45.01万元、财政专户往来款挂账15 207.87万元的问题。
4.其他方面:主要存在采购保证金长期未退还85.49万元,县采购办收取保险公司转入手续费、工作经费等146.25万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
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作出了处理,其中收缴县财政163.36万元。目前县财政局正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4个部门进行了重点审计,对56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审计调查,核查疑点766条,审计共查出34方面的问题151个。审计发现违规金额448.5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 325.99万元,应收缴省财政1.91万元,应收缴县财政446.68万元,移送问题线索1件,上报审计专报1个。
上述问题县审计局依法提出了处理意见,目前相关部门正按审计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二、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脱贫攻坚审计情况
围绕全县2016至2019年6月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和脱贫目标实现情况,对25家行业扶贫部门和14个乡镇、108个行政村、176个自然村、262户农户进行审计。本次审计资金总额266985.52万元,审计发现在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运营等方面存在需要加以改进和规范的问题41个,发现违规金额275.7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282.91万元。应收缴财政42万元(省财政5万元、县财政37万元),报送审计专报7期,移送县纪委案件线索4件,移送乡镇党委政府处理4件,移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件。
(二)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王瑞同志担任禄丰县原农业局局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测土配方面积下降、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未达到100%、未按规定要求开展6家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农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的问题。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禄丰县审计局分别对禄丰县2019年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落实情况、禄丰县2019年度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延伸抽查了9个单位,抽查项目22个,抽查资金量324583.96万元。在审计过程中,主要发现化债任务完成率较低、隐性债务逾期未偿还、棚改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3个问题。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禄丰县审计局自2014年9月以来,连续7年对禄丰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2019年7月至2020年一季度期间累计跟踪审计18次,抽查了33个单位。具体跟踪审计了减税降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减免返还社保费和缓征住房公积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推动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保障性安居工程、推动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推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三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资金合计96 939.11万元,审计发现违规金额3.6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 962.29万元。针对存在的14个方面的问题,县审计局认真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16条审计建议,有力推动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在我县的落实。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全年对禄丰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禄丰县2016至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禄丰县西河水库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禄丰县23个党(工)委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资金总额17415.65万元,查出违规金额6.0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06.24万元,应收缴省财政6.08万元。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资金闲置、捐赠资金分配使用不及时、配套资金不到位等15个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作出了处理,目前各相关部门正按审计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五、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全年共完成禄丰县原招商局局长王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李碧明、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及常务副主席金红文、县司法局原局长徐永鸿、县农业局原局长王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局长尹为清、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张留新等7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能够较好履行经济责任,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审计共发现18个方面的问题,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 628.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 173.66万元。应收缴省财政31.69万元,应自行上缴县财政2 599.9万元,应规范管理13 171.18万元。
上述经责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其中:上缴县财政2 599.9万元(已上缴);收缴省财政31.69万元(已收缴)。审计移送县纪委处理2件;向中共禄丰县委、县人民政府报送审计要情1件;向县人民政府报送审计专报2份。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全年共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40项,审计总投资67532.84万元,核减投资4025.04万元,总核减率为5.96%,多支付工程款1 823.07万元,减少财政拨款2201.97万元,应向施工方收回多支付工程款1 823.07万元。总体来看,报审的工程项目较以往有所规范,但由于今年审计的道路交通等市政项目比例增大,高估冒算的工程总体有上升趋势,道路交通项目11项核减率相对较高,达15.71%,其他市政、教育、水利等29个建设项目核减率均在5%以内。
其中:核减率在5%以上的项目主要有4个,分别是禄丰县世纪大街北延长线及龙山大道建设项目核减2 930.85万元,核减率高达49.04%;金山镇官洼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核减率为6.10%、禄丰恐龙化石产地保护项目工程核减率为5.57%、禄丰县城金水路排洪大沟建设工程核减率为5.15%。核减率3%至5%项目4个,核减率2%至3%项目7个,核减率1%至2%项目7个,核减率在1%以下18个。
七、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主要对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10个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其中县财政局还延伸调查了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管理情况。通过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如下问题:六家单位存在房租、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339.42万元;五家单位存在资产未及时入账232.9万元;二家单位存在资产信息更新不及时或账实不符580.12万元;个别单位存在应收未收承包费32万元、专用设备及办公用具未经政府采购批复5.46万元。
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和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县属国企效益低下,缺乏实体支撑,对地方财政贡献力不大;二是部分企业业务以融资为主,债务负担沉重,风险不断增大;三是县属国企体制机制僵化,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八、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审计移送县纪委及相关主管部门处理12件,涉及金额199.68万元,其中:移送中共禄丰县纪委监委7件、移送禄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件、移送相关乡镇党委、政府4件。目前已办结3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全县通报批评2人,问责谈话2人,另将违纪资金上缴县财政10.14万元。
移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设“账外账”、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二是个别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违规收费等侵占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个别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失职渎职、贪污侵占挪用公款等涉及利益输送问题。四是部分单位违规采购、使用公务用车等。五是由于履职不到位,造成财政专项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
九、加强预算和其他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确保预算执行更加规范。一是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项目期末突击花钱等问题。二是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减少预算调整事项,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和确保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及省州人民政府一系列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二是严控新增政府债务,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减少债务存量,严禁违规举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预算资金、债务资金、上级专款等的管理,严禁拉用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强化绩效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印送各位委员,并向社会公告。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认真督促整改,并在年末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县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安排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审计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